第八节 人民来信来访
第八节 人民来信来访
1951年,中共穆棱县委、县人民政府设专人兼管信访工作。1963年没专职干部。1 969年1
月 3日县革命委员会设置人民来信来访接待组。1974年12月14日改为县委、县革委来信来访接
待室。1978年9月25日改为穆棱县信访科。1984年2月 1日改为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1983年,各乡镇(公社)设一名专职干部做信访工作。县直属各企事业单位设专、兼职信访员,
全县共有专职、兼职信访员34人。
从1963年起建立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负责解决群众来信来访中的大案、要案。这项制度
“文化大革命”中断。1978年重新恢复。领导接待每周或每月进行一次,分别由县委书记、县
长、副县长分别到信访科(办)或乡、镇基层单位接待群众来访,处理来信。据统计,从1963年
至1985年(除“文化大革命”中断外)共接待群众1 321人(次)。在提出的1 527个问题中得到处
理的占95%。
对人民来信来访,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案的原则,既不拖延积压,也不推出了事,凡属
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就地及时准确地给予处理。从1951年至 1974年,共受理来信1 840
件。平均每年76.6件;来访1 536人(次),平均每年64人(次)。由于左的错误,从1978年至1985
年出现上访高潮阶段。共受理来信 2 134件,平均每年266.7件,来访2 141人(次),平均每年
267.6人(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开展清理积案大会战,对全县信访案件共清理了 1 433件,
已处理1 361件,占94.9%。“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被错揪错斗的干部 514人,其中被错押
2人,被开除党籍的1人,被开除公职2人,致伤39人,死亡5人。上述人员的落实政策工作会同
县纪检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有关部门已经全部结案。对 130名科级干部重新安排了工
作。安排子女就业31人。致伤39人,根据政策规定,有 19人定为工伤,致死5人,已彻底平反
昭雪。并做了恰当的安排和落实。对“文化大革命”中被抄家,造成物资损失、致死、致残、
致病和造成子女亲属致病、生活上确实有困难的,在经济上给予了适当的补助。共补助款8 000
元;赔偿了14人,被查抄物款2 700元;被扣发工资的89人,全部补发了工资,共补发了35 000
元。对60年代初精减下放人员遗留的问题进行了妥善的处理。有的给予定期补助。对来信来访
工作基本上达到件件有落,事事有结果。1984年至1985年穆棱县被评为牡丹江市信访工作先进
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