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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养社会孤老

第二节 收养社会孤老



  

  1960年民政部门在八面通办社会福利牧养场 1处。收养社会上孤寡老人、孤儿、残疾共12
人。场内配置管理人员 2人,工人13名。经营土地300亩,奶牛40头,羊100只,牛马车各一辆。
年产牛奶15吨供镇内婴儿哺乳;粮食平均年产22 500公斤。产值在 1.2万元上下,基本达到自
给。1969年初,社会福利牧养场下马,对社会孤老都做了妥善安置。1974年春,将原社会福利
牧养场的6名老人转送牡丹江地区养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