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拥军优属
第三章 拥军优属优抚安置
第一节 拥军优属
拥军优属是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传统。人民群众对子弟兵爱戴、支持的表现形式是多方
面的,较普遍的作法是在重大节日对地方驻军、医院伤员、烈军属、荣复军人进行精神和物资
慰问。
1951年的端午、仲秋,全县人民自动募集 2万多鸭蛋,三区两个小学学生还发起“一个学
生,一个蛋”的运动;平盛村军属姜大爷献肥猪一头慰问33陆军医院伤员。同年春节前夕,城
乡群众又自动募集现金4亿9千多万元(东北流通券)购买了大批慰问品,敲锣打鼓对驻军、伤员
和全县 2 464户烈军属、残废复员军人(以下简称优抚对象)进行慰问。春节期间干部又带秧歌
队去拜年,开座谈会。全年县政府慰问33陆军医院共15次,慰问品中猪肉 1 257公斤、粉条73
公斤,面粉1 225公斤,以及各种生活物资。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县党政机关和全县人民在节前走访,节日慰问已成传统。每逢“八一”
和新年、春节召开驻军首长座谈会,军民联欢会。对优抚对象也和部队同样对待。1984年对驻
军慰问29次,赠送慰问品8 000多件,慰问信件9 600多封,召开驻军首长和优抚对象座谈会151
次,走访382次。
从1952年至1982年,县政府召开烈军属、残废、复员退伍军人代表大会、社会主义积极份
子代表大会和拥军优属模范代表大会 9次,1982年的拥军优属模范代表大会,选出拥军优属和
优抚对象先进个人57名,先进集体11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