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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侨务

第二节 侨务



  

  清末民初,县内就有俄国侨民在铁路沿线各车站定居。苏联十月革命后,又有一批俄国侨
民移居穆棱、马桥河、磨刀石、代马沟等地。1924年中俄合办穆棱煤矿时,有 100多户俄国侨
民定居于穆棱煤矿(今鸡西市梨树镇)。到伪满康德3年(1936年)全县俄国侨民已达278户,1 027
人。民国初期,县内就有定居的朝鲜侨民,还有日本、波兰、德国侨民,但为数不多。

  民国10年(1921年)经吉林省府批准有143名朝鲜侨民加入中国国籍。从伪满康德2 年(1935
年)起,大批日本人涌入县内定居,此间, 并将加入中国籍的朝鲜民族划为半岛人进行统治。
截止伪满康德11年(1944年),日本侨民共达1 153人(不含驻军),其中8个开拓团为460户,1 090
人。1945年日本战败后,日侨遣送回国。1954年底苏联侨民全部回国。1985年末,县内有定居
的朝鲜侨民48人,日本和苏联侨民各2人。外籍华人35户81 人,港澳同胞13户46人;归国华侨
16户18人;在县内居住的侨眷42户153人。居住在国外和港澳地区的华侨103人。

  1982年4月3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归侨、侨眷大会,选举产生了穆棱县第一届归国华
侨联合会。1984年县政府增设了侨务办公室。1985年对全县归侨、侨眷作了普查登记。是年安
排36名归侨、侨眷就业。为扶持侨眷脱贫,帮助侨眷办诊所、养猪专业户、养鸡专业户、采金、
食杂店、小磨坊、建材商店等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