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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自流人员收容与遣送

第二节 自流人员收容与遣送



  

  解放后,关内各省(多数是山东省)的大量灾民和自流人员流入县境。1961年 5月,县成立
了自流人口收容遣送领导小组,并于八面通镇设置了自流人口收容遣送站,为加强对自流人员
的收容、堵卡,1975年在下城子公社增设穆棱县第二自流人口收容遣送站。

  1980年春,成立了控制自流人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清流小分队,抽调 380多人
的专业队伍,配汽车11台,推土机拖拉机 6台,对流入县境山区毁林开荒的自流人员集中时间,
突击清理。一月之间,共清理遣送16 129人。历年,除积极收容遣送外,对确实无法返籍和无
家可归的,一般的安置在农村参加农业生产。

   自然流人人口收容遣送情况


  注:流入人口总数与安置,动员返乡、遣送人数之差的人数去向:一是躲藏起来;二是又
流入他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