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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招募

第四章 兵役制度

第一节 招募



  

  招募是以雇佣招收的办法募集兵员的一种制度。

  清光绪八年(1882年)在今穆棱县境内实行募兵制,穆棱河、马桥河所驻屯兵均为募兵。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在东北军阀张作霖的统治下,吉林省的军队实行募兵制度,吉林陆
军第四混成旅在宁安、穆棱等地大量招募兵员扩军。

  伪满洲国初期的国兵,是由投降日军的地方军阀部队和由地方招募的人员,直到《国兵法》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