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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二十篇 文化

篇下序



  穆棱县设治初期,人烟稀少,文化发展缓慢。20世纪20年代随着县内生产发展,始有自发
的民间文艺活动和小股子班的戏曲表演活动。解放后,随着经济建设发展,文化事业也逐步发
展起来。1949年建文化馆、书店。1950年建电影院,1972年建文工团,1974年建文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县内文化事业有文化馆、朝鲜族民族文化
馆、图书馆、文工团、电影公司、电影院、影剧院、新华书店、文物管理所9个单位,职工149
人,总建筑面积1 956平方米。7年来,基本建设投资134万元,新建面积4 096平方米。新建城
乡文化站 8所,农村文化室129所。在报刊、广播、电视发表文艺作品582件。文化局、新华书
店、图书馆成为市级文明单位,文工团连续两年获市音乐会独唱比赛最佳成绩。广播电视事业
迅速发展,有线广播早在 70年代初已普及城乡。1985年电视覆盖面占全县人口的63.9%,电视
机已发展到3万余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