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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下序

第二十一篇 教育

篇下序



  清末穆棱县开发伊始,文化十分落后,文盲充斥,识字者寥寥无几,儿童既无读书机会,
也无就学条件。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穆棱河开办一处私塾,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改为初等
小学堂。宣统二年(1910年)县设劝学所,开始有官办小学。民国时期在铁路沿线的街镇,普遍
设有小学堂,但入学率很低。日伪统治时期,农村小学有所增加,但推行奴化教育,学生身心
遭到严重摧残,且多数适龄儿童因家境贫寒进不了学校,居民中文盲在90%以上。

  解放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教育事业得到稳步发展,贯彻教育为工农服务的方针,
劳动人民的子女第一次得到受教育的权利。1949年以后,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县城设有中
学,各区设有小学,偏远乡村普遍建立了单级复式小学,使教育普及率达 90%左右,儿童入学
率达 85%以上。同期在城镇职工中建立职工夜校,农村建立冬学识字班,使当家做主的工农群
众,有了学习文化的机会,在大部分青年中扫除文盲。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教育受到冲击,中小学在发展数量上和儿童入学率上虽然是上
升趋势,但教育教学质量严重下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事业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经过拨乱反正,调整巩固,全县
小学得到普及提高,中学经调整改革E1趋完善,职业中学在城镇普遍建立,学龄前幼儿教育在
城乡迅速发展,各类成人教育的学校在各行各业中蓬勃兴起。广大青年学文化、学业务、学科
学、学技术,已经形成社会风气。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智力投资,大力改善中、
小学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提前普
及九年义务教育。穆棱县教育事业呈现出一派蒸蒸日上、欣欣向荣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