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培训
第二节 培训
日伪统治时期,为了强制实施奴化教育,对小学教师灌输亲日思想和补习文化知识,每年
都有5~6名骨干教师或校长,派往佳木斯师道训练所或牡丹江师道训练部,进行3~6个月的短
期培训。解放后,穆棱县教师队伍建设,主要通过自学、函授、进修或短期培训等方法,提高
教师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
1952年为了适应新民民主义革命的需要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穆棱县对中小学教师进行思想
改造。小学领导干部分3期到佳木斯师范学校培训,每期3至 4个月,集中思想改造。全县小学
校长、教导主任基本上都参加了轮训。同年暑假穆棱中学全体教师集中到松江省教育厅举办的
中学教师训练班,进行思想改造,在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指导下,
进行思想改造,以提高中小学教师政治思想觉悟。
1953年~1958年,有10多名小学青年教师保送到哈尔滨速成师范专科学校,学习两年,毕
业后回县充任中学教师。此间还有中小学领导干部和部分骨干教师20多人,先后到省教育行政
干部学校,进行半年或 1年的短期学习,提高文化业务水平。1972~1978年抽调部分中小学领
导、教师的党员干部离职轮训,先后到牡丹江地委党校、县五、七干校,进行为期半年的学习
和劳动。
1972年到1980年县进修学校举办6期师范班,每期学习1年,培训在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
和各公社选送的知识青年共 240人,师范班设有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等每期不尽相
同的专业学科。1980年在县一中招收一个英语培训班,速成培训英语教师42名,经过 3个月的
短期学习,掌握小学3~5年级的英语教学。
1981年到1984年,县进修学校干训部举办 5期教育干部学习班,培训全县中小学领导干部
191人,学习学校管理、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在职自学、业余短训。1954年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要求,中小学教师制订自学计划,要求教
师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自学教育学、教材和教法等业务知识。1958年,每个教师都订立“红
专规划”,把自学业务做为学习重点,许多教师在“教学相长”中,文化业务水平有所提高。
“文化大革命”中教师自学中断。1977年后,上级要求两三年内小学教师要达到中师毕业水平,
各校教师有进取心者都投入学习文化热潮,县教师进修学校,各公社教师辅导站层层抓教师业
务学习,每周星期三、六下午订为学习日,“雷打不动”不安排教学活动。在要求提高文化学
习的同时,还要求提高教学业务。以学区为单位组织各级教师学习教学大纲,研究教材,学习
汉语拼音、外地先进教学经验。寒暑假期举办1至2周短期教师培训班,研究教材、制订教学计
划,解决重点难点,提高教师教学业务能力。1982至1985年,全县中小学教师在自学文化业务
的基础上,通过考试过教材关。要求小学教师不够中师、初中不够大学专科、高中不足大学本
科毕业的;从教不足20年的都需要通过自学参加文化考试过教材关,考试及格发给证书。县教
师进修学校和各公社辅导站,定期进行辅导,帮助教师过好教材关。 3年期间过教材关考试,
全县及格人数:小学1 171人,初中599人,高中61人,体音美教师79人。
函授学习,1955年县教育科设有函授专职教师2人,主管教师函授业务。全县有161人未达
到中师毕业水平的小学教师参加中师函授学习,按教材规定业务时间自学,每周星期六下午面
授,定期交作业、测验考试。牡丹江师范学校中师函授部在穆棱县八面通设中师函授点辅导和
中师函授生,定期来县辅导和审批作业。1956年至1960年,有部分中学教师参加东北师大地理
系、历史系、哈尔滨师范学院、省教育学院的中文系、数学系、政治系函授学习。1962年县进
修学校招收中师函授学员300余人,3年后仅有65人取得毕业证书。“文化大革命”期间函授面
授学习停顿。1977年恢复教师函授学习,县进修学校设立函授部,各公社设专职函授辅导教师,
管理函授教育工作。全县有 200多中小学教师参加中师函授或高师函授。1982年高师函授学员
语文科毕业57人,数学科毕业39人,政治科毕业 10人。1980年招收中师函授学员400人,1981
年经整顿学籍剩250人,1985年经省毕业验收考试,229人获中师文凭。1984年函授大学招生考
试录取在职教师14人,中师函授招生考试录取300人;1985年中师函授招生考试录取428人,中
(高)师函授学制均为3 年。高师面授每年两次去哈尔滨,中师面授分别在县进修学校或公社辅
导站。
离职进修,1980年牡丹江师范学校穆棱分校,承办在职教师离职进修,学制 2年,培训中
师学员46名。有部分中学教师离职到牡丹江教育学院进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