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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其它体育设施

第四节 其它体育设施





  伪满时期,各街、村学校少有篮球、排球、网球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多数村屯有篮球场地,朝鲜族村屯有足球场地。各中、小学校有
兵乓球台、爬绳、跳箱、沙坑等简单体育设施。1985年,全县乡镇和学校共有标准篮球场地17
1处,其中灯光篮球场13处,足球场42处,排球场69处,羽毛球场71处,乒乓球台125副。各乡
镇中、小学校均有单杠、双杠、木马、跳箱等简单的体育设备。50余所中、小学校有大型的联
合体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