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育课
第二章 学校体育
第一节 体育课
民国5年(1916年),学校体育课主要是进行田径、篮球、游戏等活动。民国 12年(1923年),
学校始有专职体育教师,体育课增加了足球、徒手操、器械操、团体操等活动。翌年,学校开
展了名为“童子军”的军训式体育活动。
伪满时期,由日本人为学校制定体育教学计划,培训体育教员,体育课主要是学习跳箱、
鞍马、吊环、高低杠、平衡木等基本动作,进行建国体操、勤劳奉仕操、蝴蝶操、叠罗汉等体
育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因缺少体育器材及体育教师,除县城中、小学能坚持上体育课
外,一般的学校是以游戏代替体育课。1953年,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寒暑假期间培训体育教师,
学习苏联的体育四段教学法,学校体育开始起步。体育课的主要内容有列队、田径、体操、球
类等科目,1955年,开始在中、小学校普及第一套广播体操,1958年,全面贯彻党的德、智、
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后,学校体育正常开展起来。1964年,为保护学生视力,全县中、小学
校开展做眼保健操活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停止了体育活动。1967年,学校体育活动主要是军
训和做毛主席语录操等。1978年,重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体育活动得到重视,每周除两
节体育课外,又增加了两节课外活动,每天做一次广播操、一次眼保健操。体育活动有篮球、
足球、排球、平衡木、木马、跳箱、跳高、跳远、田径、滑冰等。1985年,有专职体育教师95
名,有市级传统项目基点校3所,省级传统项目基点校1所。1985年,少年速滑获牡丹江市团体
总分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