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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教练员与裁判员

第五节 教练员与裁判员



  

  60年代以前,县内无专职教练员,外出参加上级体育竞赛都是在学校或社会聘请有专长的
人临时担任教练。1972年,业余体校成立后,开始配置专职教练员。1985年,共有国家二级、
三级教练员16名。

  1959年,全县有国家二级裁判员5名。1963年,二级裁判员增至6名。1969年,有国家三级
裁判员4名。1979年,二级裁判员增至9名,三级裁判员增至14名。1985年,共有二级裁判员14
名,三级裁判员27名。

   1985年国家级教练员与裁判员统计表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