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移民
第二章 人口迁移
第一节 移民
1941年2月,伪满洲国于福禄、马桥河两村辖区的太和、太安、新安(今战胜)、龙母(今幸
福)、永安 5屯开辟为移民屯,将两村有劳力的贫困户移居3处开荒种地,5个屯共迁入移民200
多户,1 000多口人。每户分给荒地 5垧,3年不纳“出荷粮”,每户贷给一头耕牛,按人口每
人贷给粮食400斤,限3年还清。
1943年,伪满洲国政府逼迫中国农民向江北国境黑龙江边迁民,诱逼梨树镇、福禄村靠近
日军兵营的成德、广太等地贫苦农民400多户、2 000多人,迁往当时的黑河省逊克县松树沟村,
移民于该地新建兴安、兴亚两屯,从事开荒生产。当时伪政府给每屯开荒 200多垧,贷给一批
耕畜,供给部分种籽、口粮。平均每人每天配给小米或稷子米8市两。
1947年穆棱县土地改革结束之后,接收哈尔滨市城市无业人口700多户1 500多人,到县内
各边远山区参加农业生产。在这批移民中有部分是有文化者,迁来山区之后,对改造山区落后
面目起到一定作用,其中有的当教员、医生、木瓦匠,也有的到林区或矿山当了职工。部分过
不了农村艰苦生活,有的返回哈尔滨。
1950年10月,穆棱县各区农村接收平原省迁来的移民237户、916人。主要分配福禄、河西
等区的边远村屯。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规定,每3户贷给耕畜 2匹,每6户贷给大车一辆,每12
户贷给一副洋犁。由当地村民腾出房屋40多间,让出熟地60多垧,并由当地解决当年口粮。移
民来穆棱已进冬季,县人民政府补助棉衣350套。
1955年10月,穆棱县又接收4个大中城市移民 131户、380人,全部安置在农村,从事农业
生产。
1970年穆棱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开发共和山区,建立共和人民公社。动员全县农村移民,
除河西公社外,每个公社在共和公社各建一个生产大队,共建7个生产大队。到1972 年末共迁
移民618户、2 560口人。县革命委员会筹措动迁积金,帮助移民建房,购买农机具,各人民公
社派机耕队支援开荒,并支援牲畜、口粮、种籽。此后10年间相继由县内各公社和外省盲目流
入人口到共和山区安家落户的,共有1 300多户、6 000多人。
六、七十年代,由外地盲目流入大量人口,其中主要是由山东省沂蒙山区各县流入的较多。
据不完全统计,从1964年到1978年共迁来落户外省流入人口41 70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