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职业构成
第四节 职业构成
本县地处山区,森林茂密,矿产资源丰富,耕地面积狭小。解放前人口 80%从事农牧业,
同时有大量人口从事森林采伐、采煤、淘金以及经商和手工作坊,还有铁路员工、邮政和公教
人员。
1982年全县在业人口113 525人,占全县总人口39.8%,占劳动年龄人口的 73.3%,其中男
性75 747人,占66.7%,女性37 778人,占33.3%。
在业人口中从事农林牧渔业69 978人,占61.7%;从事矿业及木材采运业的 14 019人,占
12.3%;从事制造业的10 952人,占9.6%;从事电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的265人,占0.2%;
从事地质勘探和普查业的21人;从事建筑业的1 554人,占 1.4%;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
的3 036人,占2.7%;从事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及仓储业的5 810 人,占 5.1%;从事住宅
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和居民服务业的819人,占0.7%;从事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的1 105
人,占1.0%;从事教育、文化艺术事业的3 190人,占 2.8%,从事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
业的 48人,占0.1%;从事金融、保险业的338 人,占 0.3%;国家机关、党政和群众团体干部
2 376人,占2.1%;其它行业14人。
从事第一产业(即农林牧渔业)的人口占在业人口总数的61.7%;从事第二产业(即制造、矿
业、采伐业、建筑业)的占在业人口的 23.5%;从事第三产业(即交通运输、商业、饮食服务、
文教卫生公用事业)的占在业人口总数的14.8%。
在业人口年龄中位数为23.67岁(男性为25.25岁、女性为 20.02岁),即在业人口中有一半
是在24岁以下,年龄构成比较年青。
全县在业人口平均年龄为28.7岁,男性在业人口平均年龄为 30.88岁,女性在业人口平均
年龄为26.53岁,劳动强度和潜力都比较大。
1982年全县不在业人口67 205人(男17 028人,女50 177人),其中在校学生11 062人,占
16.5%(不在业人口中参加家务劳动的43 538人,占64.7%);待升学449人,占 0.7%;待国家统
一分配的121人,占0.2%;退休退职的4 097人,占 6.1%;丧失劳动能力及其它的7 094人,占
10.5%;不在业人口主要是从事家务劳动和在校学生。从事家务劳动人口女性占93.8%;退职退
休人口男性占 90.8%;城镇待业人口女性相当于男性的 2倍,城镇待业人口中15—24岁青年占
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