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职工生活
第二节 职工生活
一、解放前职工生活水平
解放前县内有采金、挖煤和伐木工人,有铁路员工以及城镇各行各业职工,约占全县总人
口的 10%左右。旧社会的工人深受帝国主义,主要是俄国和日本资本家的压迫和剥削,加上把
头和工头的层层剥削,微薄的薪金仅能维持家庭的最低生活,职工的贫困状况与农民相差无几。
伪满统治时期,穆棱、下城子车站铁路员工,中国人的工资只有日本人的 1/3,每人每月
30多元,而日本人员工资超过100元以上。日本住的宽敞的俄式住宅,给中国工人建 16平方米
的小屋,老少数口住在一铺火炕上。采金、伐木的工人生活则更无保障,住的是工棚,劳动所
创造的价值,被大小工头剥削殆尽。每月薪金所得三、四十元,还不能按时发给,而且把头在
发薪水的时候,设有赌局、妓馆、大烟馆,又把工钱骗得精光。
伪满康德3年(1936年)八面通最大的商号汇通久,雇用的店员(吃店铺伙食)年工资180元左
右,学徒工人年工资只有 28元。冬季收粮季节,商号兼粮栈,雇用的临时装粮工人每天工资5
角。
挖煤工人、修工事的劳工,多是从外地抓来的,在日军警和监工的看管下,从事繁重的体
力劳动。修国防工事的工人几乎不给工资,待遇如同罪犯一样。日本人在下城子北山上修国防
公路,从关里抓来大批劳工,住潮湿席棚,每顿只给两个混合面的窝窝头 (玉米掺橡子面蒸的
馍)和少许咸菜; 穿的洋灰袋子纸,夏天甚至赤条条一丝不挂。繁重的劳役和无情的打骂,加
上常年饥饿和疫病的流行,多数劳工被折磨而死,有的甚至还带着活气被扔进山沟里。修八面
通飞机场的劳工,两年间死了1 000多人,劳工的悲惨生活,令人目不忍睹。
二、解放后职工生活水平
解放以后,工人阶级成了国家的主人,随着工人地位的提高,工作条件的改善,职工生活
得到保障,福利待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解放后工矿、林业空前发展,服务行业相继振兴,职工人数不断增加,职工福利待遇受到
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各个行业先后建立工人阶级自己的组织——工会,负责谋求职工生活
的改善。分布在机关、工厂、矿山、林场、学校、团体等企事业的职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工资及福利待遇相应的得到提高。1949年国营职工年平均工资 287.70元,1983年增长到820元,
增长了两倍多;集体所有制职工1983年平均工资 753元,比1958年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
会主义改造时工资增长1倍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1980年、1982年, 3次调整职工工资;1980年企业恢
复奖金制度,体现多劳多得社会主义分配原则。1981年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每个职工每月发
给副食补贴5元,1985年副食补贴增到7.5元。1983年每人每月发给洗理费2元,1985年增至4元。
1964年起每个职工每年发给冬季取暖补贴30元,1981年开始每个职工发给秋菜补助20元。1984
年开始大中专毕业的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发给边境津贴12元。1985年又进行一次全面理顺工资,
80%的职工增加了工资,同时增发工龄津贴和中小学教师的教龄津贴。 1985年职工收入水平是:
工龄在10年以下的青年职工,年收入可达800元至1 200元,工龄在10年以上的年收入可达1 200
元到2 000元。个别计件和承包的企业职工收入则更多。如采金工人每月可得400元以上,建筑
工人每月可拿300多元,烟厂技术熟练的工人月可拿到200元以上。承包饭、旅店、肉床的职工
收入则多达 1 000元以上。个体采金专业户收入超万元,河西乡董俊荣全家从事采金,1985年
全家采得黄金60余两,收入超过5万元。
职工生活已达前所未有的高水平,加上近几年来家庭就业的人口增多,家庭收入大幅度增
长,职工生活无论从物质上和文化上都是丰富多彩的。吃讲营养,穿讲漂亮,最能体现职工生
活的标志,是住宅的改善。1978年各乡镇职工,增建大量住宅,而且标准越来越高,质量越来
越好,公建或自建的职工住宅,高大、宽敞、明亮。1982年开始,每年都建有职工住宅楼。新
建住宅大部外墙水刷石照面,内墙抹光,粉刷涂料、油漆、喷花或贴墙壁纸。住宅设备力求现
代化,设有双层玻璃窗,上下水道,土暖气;房内设有起居间、客厅、厨房、卫生间,并设有
新式“席梦思”床,一改过去南北大炕。
用的方面趋向于家庭电器化,新式家用电器,每个职工家庭都有几件。富裕的职工家中有
彩色电视机、录音机、双缸洗衣机、电风扇、电饭煲、电烤箱、电炒勺,黑白电视机已普及到
每个职工家庭,有的青年职工添置了摩托车。70年代青年人结婚三大件是手表、自行车和缝纫
机,进入80年代已变为大彩电、双卡录音机和双缸洗衣机,结婚还必须有全套组合家俱和新式
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