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贞玉
林贞玉
林贞玉(1914—1934),女、朝鲜族。 1929年,林贞玉随父母从外地迁移到穆棱县九站(今
穆棱镇)新安屯居住。她在少年时代,即受进步思想的影响,投入了革命行列。
1931年秋,被日军收买的“红枪会”到新安屯抓人。林贞玉为了营救一名共产党员,挺身
而出,一口咬定这个人是自己的哥哥,不让 “红枪会”带走,“红枪会”不信她的话, 把她
“哥哥”带走了。林贞玉不顾个人安危,一直跟着“红枪会”到了另一个村子,软磨硬拖,弄
的“红枪会”没办法,把这名共产党员放了。
1933年,距新安屯十三里路的九站(穆棱县穆棱镇),有俄国人开设的酒厂,酒厂收购农民
从山上采的葡萄酿酒。林贞玉见机行事,从新安屯党支部领来传单,放在装葡萄的筐里,然后
扮成进城卖葡萄的农村姑娘,巧妙地避开敌人的搜查,顺利地把传单带进城里,四处散发或张
贴。这些传单揭露了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暴行,号召不愿做奴隶的广大中国人民起来斗争,消
灭侵略者。同年,经过斗争实践的锻炼和考验,她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3年冬天,林玉贞参加了我党领导的抗日游击武装——工农义务队裁缝所,担任负责人,
经林贞玉再三要求,组织上批准她到连队当战士,她把珍爱的长发剪掉,成为抗日游击队中的
“花木兰”。行军打仗,站岗放哨,她样样走在前头。在战斗最激烈的时候,她坚定勇敢,冲
锋在前。抗日的烽火把林贞玉由一个普通的农村少女锤炼成一名手握钢枪奋勇杀敌的勇士。
1934年秋,抗联五军一师为了解决给养,决定夺取敌人设在斗沟子车站的仓库。由于敌强
我弱,我军遂改变原来作战计划,决定撤出战斗。在撤退时,林贞玉带领一个班担任掩护任务,
在激烈的战斗中,林贞玉不幸中弹,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