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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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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志是社会主义新方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
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详今略古,贯通古今,
力求科学性、思想性和资料性统一。

  二、本志断限,大体上自清光绪八年(1882年)设富克锦协领衙门时起,下止1985年,续编
至1988年。

  三、本志篇目设计,分编、章、节、目四层结构。全志为概述、大事记,共设建置、自然
地理、农业、工业、交通邮电、商业、财政金融、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务、政法、民政、
劳动人事、军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社会、人物共20编,后设续编和附录。

  四、本志按史家通例,不为生人立传;入传者,以著名革命烈士、革命领导干部和社会贤
达知名人士为主。对革命烈士不能一一尽书,设革命英名录以昭后代。同时,另附少数反面人
物以做反面教员。对开辟富锦地区有贡献的领导干部和著名科技人员,采取“以事系人”的写
法铭入史册。

  五、本志数据来源,1949年以前统计数字主要来自省、县档案局,1949年以后统计数据主
要来自本县统计局和县有关基层单位。

  六、关于纪年,解放前采用历史习惯纪年,后注公元纪年,1945年 8月12日富锦解放后用
公元纪年。

  七、书中所记人物,均直呼其名。

  八、本志应注释的地方均采取夹注的办法。

  九、续编,系1990年 3月,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意见,编写了1986年至1988年富锦市
三年间的政治、文化教育和经济工作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