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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

1957年



  4月,建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富锦县委员会。

  11月20日,富锦县在城镇85个单位开展整风运动。有5 570名干部、职工参加。1958年1月
18日,96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集中到县城参加整风。全县城乡参加整风人数为6 530名,占全县
职工的87%。1958年2月3日,开始进行“反右派斗争”。全县共划右派106名,其中极右 6名,
一般右派 100名。1959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确实表现改造好了的右派分子的
处理问题的决定》精神,县委决定给 3名右派分子摘掉右派帽子。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
县委先后为94名右派摘了“右派帽子”。1978至1980年,县委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中央
指示精神,成立改正错划右派分子办公室,对本县原划右派,全部进行了复查,并且实事求是
地予以改正。全县共改正错划右派分子106名,为他们恢复了政治名誉,除6名死亡者外,对其
工作均做了妥善安排。降职的恢复原来职务,降级的恢复原来工资级别,开除党籍、团籍的恢
复党籍、团籍(团员按超龄团员处理),对改正人员又分别给予了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