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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

1961年




  1 月18日,富锦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六十条》即《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
(草案)》,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左”倾错误。会议采取发动群众的方法,以大鸣大放的形式,
集中解决县委领导的“五风”(“共产风”、瞎指挥风、浮夸风、特殊化作风)问题。

  3 月,本县成立退赔委员会,领导全县退赔工作,退赔委员会委员27人,负责人是县委书
记阮永胜。下设办公室,主任是县委农工部副部长姜廷训,至年底,退赔结束,只退赔总平调
款的48%。

  秋,麦收后,本县经济出现好转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