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机具
第二节 农机具
一、农机具使用情况
1952年联合脱谷机站使用的“金大力”、“万国”等型号拖拉机均为修复解放前遗留下来
的破旧拖拉机;脱谷机是过去带烟筒的铁壳打麦机和由苏联进口的MK—1100型木壳脱谷机( 俗
称木头垛)。这些拖拉机马力小、功率低,只能进行脱谷作业。
富锦县从1954年开始,使用从苏联和东欧其他国家进口的拖拉机。先后引用进口的拖拉机
有:英国“法尔毛”、捷克产热托—25A、“热托—25型”、“热托—25K”,苏产“德特—28”、
“德特—24”(三条腿)、罗马尼亚产“尤特兹—45”等轮式拖拉机和苏产德特“德托—54”、
“纳齐“、“斯大林—80”、“克德—35”以及罗马尼亚产“克地—35”、匈牙利产“狄梯—
413”等链轨式拖拉机。1954年使用的农机具有:进口拖拉机配带的三铧犁、五铧犁、圆盘耙、
播种机、镇压器等农具。由作业项目单一的脱谷作业发展到翻地、播种、耙地、镇压及脱谷等
多项作业。1960年上街基公社大户良种场首先使用国产“东方红—54型”链轨式拖拉机,到70
年代使用的农机具有谷物播种机(24行、48行)、五铧犁、轻耙、重耙、(缺口耙)、镇压器、七
铧犁、联合扣种机、龙江1~2号播种机、割晒机、谷物联合收获机(自走式与牵引式)等农机具
已全部是国产机械。拖拉机由国产一种型号,发展到有:“东方红—75”、“红旗— 100”链
轨车、“东方红—60”链轨式推土机和“东方红—22”、“东方红—28”、“东方红—36”、
“东方红—40”、“铁牛—55”、“518—60”、“518—22”、“上海—50”、“泰山—50”、
“江淮—40”、“长春—40”、“东风—30”、“吉林—24”、“丰收—35”等轮式拖拉机。
进口的还有:捷克产“6911—65”、“捷克—60”、朝鲜“千里马—28”等。至此,在农业生
产上几乎全部使用了国产的农业机械。
小型拖拉机由使用单一的手扶式“工农— 7”、“工农—11”等型号发展到小三轮拖拉机
“ 518—12”、“金牛—12”、“东风—12”、“长白—12”、“合江—12”等型号。小四轮
拖拉机有“邢台—12”、“龙江—12”、“长春—12”、“东方红—12”、“河北—12”、
“泰山—12”等型号,全县小四轮拖拉机的拥有量逐年增加,到1985年底已达到2 783台。
二、农具改革与推广
富锦县农具改革工作,曾于1958年“大跃进”中,形成过高潮,当时设有县工具改革办公
室,人员是聘调的能工巧匠,专职从事生活、生产工具改革。各人民公社亦设有相应组织,每
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大比武”。围绕农业生产,播种铲趟综合化、耕作农具轮子化、运输工
具滚动轴承化、绳索牵引化和轨道化等进行改革,声势“轰轰烈烈”,但成果不大,甚至造成
劳民伤财。1960年县工具改革办公室改组为县农具研究所,归农机局领导,其主要任务是进行
引进农机具和机具改革工作,当时研制了小麦加宽播种机、玉米点播机、高秆作物收割机、简
易万能脱谷机等。1962年改建为县农具试验站,主要工作是试验各种农具整机、部件的有关参
数,至1964年撤销试验站。1970年恢复县农具研究所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机引农具改革和新式
农具的推广,1971年研制了“犁后乐”,曾推广40余台,解决了机引农具不配套问题,既减轻
了劳动强度,又节省了劳动力(推广使用“犁后乐”之前,是用拖拉机同时牵引九部犁铧,要9
个人扶犁作业,俗称“犁后喘” )。到1985年末,全县成功推广改革的主要农具有:七铧犁安
装开沟器进行垄上条播、大豆疏苗机、垄沟深松机、颗粒肥机、粉碎机、打浆机、随行器、通
用机架、玉米播种机等。小拖配套农具有单体播种、双垄耕种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