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水利工程管理
第四节 水利工程管理
堤防管理站 始建于1963年,编制32人,任务是:保护堤防工程完整、营造防护林、保管
防汛物资器材,掌握防汛日常工作。在总长 214公里的堤防上,划分为洪甸、富锦镇、大榆树、
富民、绥东、东升、绥滨、凤山等八个堤防管理段,每个管理段根据县的部署进行险工加固,
营建防护林,重点地段护岸护坡等工作,并对薄弱地段加高培厚增强防御能力。1964年富、绥
分县后,富锦堤防管理站人员编制为12人,管理松花江堤防工程有:山北到锦江 15.92公里、
嘎尔当到七桥40.3公里,总长为56.22公里。1971年把富锦镇界内的 4.02公里堤防移交城建部
门管理,其余 52.20公里堤防归堤防管理站管理。在“建设是前提,管理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的思想指导下,又增加了多种经营、段容建设、两林(护防林、用材林)配合的工作内容。在山
北、洪甸、大榆树、富民等四个段开展了“一堤、二林、三经营”的综合管理。从1979年到1983
年完成维修土方 129 600立方米。1984年落实维修工程承包责任制,实行“五定一奖罚”,多
种经营取得很好的收益,保证了管理经费自给。
涝区管理站本县于1980年4月8月成立涝区管理站,编制 6人,任务是:保护与管理既有排
水工程完整,修建排水渠道桥梁,营建农田防护林,建立公社涝区管理段。到1985年,涝区管
理站有人员8人。
农田基本建设民兵团 为了加快农田基本建设施工进度,于1977年成立农建团,由县商接
领导。农建团配备东方红—60推土机11台,承担锦东—干、富锦总干、七星河堤防等机械土。
1984年7月隶属水利局领导,到1985年末,有职工19人,推土机10台,汽车3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