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下序
第四编 工业
编下序
清宣统元年(1909年)富锦建县时,仅有一些简单的手工业作坊——诸如食品、木器、烘炉
等。
民国元年(1912年),本县大火磨(面粉制造厂)始引进由英国马舍尔有限公司(MARSHALLSONS)
制造的功率为 250马力的蒸汽锅驼机,用其作动力磨制面粉。尔后,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油
坊、烧锅(制酒作坊)亦相继建立。
19伯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地方国营的工厂有7家,公私合营的工厂有1家,个体手
工业240家。共有职工1 073人(其中手工业者798人)。年工业总产值206.7万元(其中手工业107.4
万元)。产品有面粉、豆油、白酒、锄板、镰刀等。
1957年,本县第一次制造金属切削机床。次年,柴油机、拖拉机、发电机、制米机、动力
脱谷机、农用水泵以及各型拖拉机配件均成批生产,奠定了本县以机械工业为主体的基础。
经过近80年的发展,到1985年,本县工业已经具有建筑材料、自来水供应;食品、饮料及
卷烟制造、饲料、纺织、缝纫;皮革、毛皮、木材加工、农具制造、造纸及纸制品、印刷、工
艺美术制品;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化学、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机械;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等21个门类。有1 840个厂家(包括村办、个体工业)。
平均职工人数18 008人,创年工业总产值18 28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9 850元。
这些企业中,按所有制和隶属关系分,全民所有制工业42个,有职工 5 849人,创工业总
产值10 288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包括县属、城镇、农村乡办、街道、青年以及社会福利)148
个,从业人员7 263人,创工业总产值4 620万元。村办工业248个,从业人员1 760人,创工业
总产值1 148万元。个体经营工业1 402个,从业人员3 136人,创工业总产值2 232万元。
按性质分,轻工业1 645个,工业总产值9 029万元;重工业195个,工业总产值9 259万元。
此外,尚有民政局所属之福利工厂。(详见第十二编第一节《民政》)
主要产品有:“龙江—12”小四轮拖拉机;各型油罐、油桶;PI系列食品膨化机;BSQ—60
型钢制散热器;C4型系列电动葫芦;胶车底盘;拖拉机、内燃机配件;双头呆扳手;红砖;暖
气片、、童装、绣花枕套;腈纶衣裤;白酒、啤酒等。其中被黑龙江省经委评为优质产品的有:
“龙江—12”小四轮拖拉机、“加强牌”大车底盘、“松花江牌”绣花童装、“红梅牌”绣花
线、“卧虎泉”曲酒、“‘临江牌’干杯少”白酒、“铁锚牌”双头呆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