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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供销机构

第一节 供销机构




  富锦县基层供销社是在1947年秋开始创建,首先在县城内以 4个区建立起一分社、二分社、
三分社、四分社并同时建立了职员消费合作社和工人消费合作社。1948年四个分社合并为城区
供销合作社,两个消费合作社合并为职工消费合作社,相继建立16个农村基层供销合作社,每
个供销社初建时有职工2~10人不等。

表六 富锦县历年粮食加工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斤



续表



  1949年建立渔民合作社。是年 9月建立了富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设有秘
书、业务、财务等股,城乡又相继增建37个基层供销社。1950年县联社改设供应、推销、组检
三科和秘书、财务、信用三股,是年全县基层供销社已发展至67个,共有职工350人。

  1951年为占领农村金融信用阵地,抵制高利贷,全县建立起16个信用合作社,并在部分基
层供销社内兴办成衣、理发、皮革等行业,各基层供销社还增设了收粮点。

  1952年为加强江北(绥滨)地区13个供销社的领导,县联社在绥滨镇设了办事处和两个批发
部,是年城乡共有45个基层供销社,职工达到 1 378人。1953年将16个信用社和渔民合作社归
口分出,职工消费合作社并入城区供销社。

  1954年县联社增设手工业科,兴办了刃器、修配、绳麻、被服、白铁等生产合作社或组,
同时撤销绥滨办事处和各社收粮点。年末共有独立核算的基层供销社46个,职工 976人。是年
省联社总结推广了本县吉长供销社主任李毓书在停办粮食收购业务后,供销社大搞多种经营、
搞活购销业务、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先进经验,并被评为省劳动模范,号召全省供销系统
职工向李毓书学习。

  1955年,县联社第三次社员代表大会决议,调整基层供销社,基本上以区并社,由原46处,
调整合并为21处 (即:城区、永安、砚山、头林、花马、西安、清化、大榆树、向阳川、富民、
二龙山、绥滨镇、大同、绥东、忠仁、北岗、连生、福兴、集贤、同江等供销社和手工业联社),
其它基层供销社一律改属各区的分销店。是年花马供销社营业员于洪珍(女),被评选出席省劳
模大会, 9月又出席了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
见。

  1956年正式成立县手工业联社,原手工业合作网点,划归手工业联社领导管理。县联社调
整科股设置,设有秘书、财会、干部、组检、计统、供应、推销等科(不久推销科改为采购科)。
其中供应、采购两科为独立核算单位,其下设有批发部。至1957年供应科改组为县生产资料日
用杂品供应批发站,采购科改组为县土特废品采购站。

  1958年县联社与县商业科合并,改称商业局,至1962年又从商业局分出恢复县联社组织机
构,是年成立了县贸易货栈,至1963年贸易货栈改组为县果品站。

  1964年富、绥分县,划出绥滨境内七个基层供销社,并撤销富锦镇供销社。至1967年10月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财政、税务、粮食、商业、供销、水产等系统大合并,统称“财贸委
员会”。次年春又将商业、供销、水产分出,改组为“生产生活服务站”,随之农村基层供销
社亦几经分合,直至1973年8月,又恢复县供销联社的组织,下属有三个站(生产资料、土产、
果品),一个公司(水产),15个基层供销社,城乡共有购销服务网点126个,职工840人。

  1982年 9月,召开县联社第六次社员代表大会,总结三十余年来供销事业的发展成就,研
究体制改革及决议恢复群众集资入股,并修改了社章。

  1985年底富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有:秘书、基层、教育、业务、财会、人保、副业、
工业等科,下属:生产资料、土产、果品三个公司和贸易货栈,现有基层供销社18个( 822人),
设有:门市部20个、采购部18个、饭店14个、旅店11个、冰棍厂15个、糕点厂16个、照像部 8
个、理发部12个以及油厂4个。农村代购代销店219个,青年集体企业8个。

  全供销系统共有职工1 272人(县以下864人),其中:有助理经济,师1人、农艺技术员2人、
会计师1人、助理会计师3人、会计员17人、助理统计师1人、统计员8人。

  附:

   县联社历次社员代表大会简况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章程》规定:于1951年本县召开了第一次县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
并选举产生了首届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各项决
议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监事会是监督供销系统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党的方针、
政策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机构。

  自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召开以来,至1985年,遵照社章规定先后已召开 7次社员代表大会,
其间第五次距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时间,相隔10年,因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所致。

  历次社员代表大会简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