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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登记

第二节 企业登记




  1949年县工商科开始对本县私营工商业进行全面登记和发放营业执照,到1951年末,全县
登记开业的私营工商业户达479户。历年按开业与废业情况,随时办理登记和发放执照。

  1956年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及合作化,是年
登记商业网点为 246处(不含工业及手工业),其中:国营商业31处、公私合营及合作商业88处、
供销社88处、私营个体商业户尚有49户。

  60年代初,1961年登记,全县城乡商业网点为 209处,其中:国营商业63处、供销合作商
业118处、公私合营及合作商业26处,私营个体商业只有3户(饮食业)。

  1978年,结合企业整顿,会同县计委、劳动、社队企业等部门,全面对本县企业部门进行
重新登记。首先对各公社的 110个社办企业、27个街道企业、41个职工家属“五七”厂进行清
理整顿,并重新登记审查了修鞋业户。

  1979年对印刷厂、酒厂、社队企业、待业青年企业、工业企业及特种行业等进行普查登记,
其结果有:校办工厂10户,从业人员132人,年产值41,2万元;社队企业105 户,从业人员5 390
人,年产值1 500万元;特种行业43户,从业人员640人,年产值492.1万元;工业企业111户
(其中:国营47户、集体64户),从业人员9 038人,年产值4 355万元;待业青年企业96户,从
业人员4 200人。是年重新发展个体商业户,全年发展至96 户。

  1980年,在上年普查登记的基础上,首先在工业企业中发放执照,全县发照的工业企业为
204户,从业人员13 693人(其中:管理人员1 168人、工人12 525人)。独立核算企业 188户,
非独立核算企业16户,共有资金5 769万元,年产值4 980万元。企业经营情况:盈利企业 156
户、亏损企业14户,占原有工业企业的0.82%,新办企业34 户。通过企业登记发照,摸清了全
县工业企业基本情况,为行业调整提供了必要的资料,同时建立了经济户口,为加强本县工业
企业管理打好基础。并协助劳动部门安置城镇待业青年核准开办集体企业57户,安置待业青年
1 360人。全县还核准个体工商业者493 户,从业人员513人。相继于1981年对商业企业进行全
面登记发照工作。至此,全面摸清和掌握了全县各种企业的底数、现状和问题。全县工商企业
总计有434户,873个单位,从业总人数为25 897人。其中:工业 195户、11 413人,交通15户、
2 909人,建筑29 户、2 699人,商业139户、6 753人,饮食服务56户、2 041人。按所有制分:
全民所有110户,集体所有制324户。工商企业总资金10 632.3万元,其中:工业 6 297.9万元、
建筑244.4万元、商业3 896.7万元、饮食服务 193.3万元。通过工商企业登记发照工作,加强
了对企业检查监督管理,查处万元以上经济案件3起,对粗制滥造、短斤少两等查处11起。

  在解放思想,放宽政策的方针指导下,发展个体工商户,到1981年底已发展至703 户,从
业人员773人,其中:商业482户、手工业61户、修理业35户、饮食业26户、服务业84户、建筑
业4户、运输业10户、其它1户。并于1981年4月,成立了富锦县个体劳动者联合会。

  1983年贯彻执行《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到1984年底,全县工商企业登记在案的已达 989
户,其中:全民所有制174户、集体所有制815户,共有从业人员28 207人;按行业分:工业244
户,13 903人;交通运输32户,2 427人,建筑业23户,1 813人;商业474户,8 150人;饮食
业116户,1 061人;服务业69户,681人。

  个体有证工商业户达3 555户,3 907人。其中:手工业1 068户,1 126人,运输业261 户,
261人;商业1 651户,1 662人;建筑业16户,30人;饮食业194户,410人;服务业62 户,69
人;修理业281户,325人;其他22户,24人。

  1985年全县工商企业登记户数增加到1 134户,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为209户,从业人员
11 788人;集体所有制企业则为925户,从业人员达19 983人。各行业分布状况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