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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解放后的物价

第二节 解放后的物价




  解放后,1945年8月至1949年夏,这四年间,本县物价仍有上涨趋势。

  建国后,党和政府对市场物价的稳定十分重视。1950年贯彻执行中央颁发的《关于统一财
政经济工作的决定》,落实了统一财政收支;统一国营企业管理与调度,统一现金管理以及加
强工商业税征收和国营贸易在市场抛售物资、吸收游资存款等措施,使当时“重物资轻货币”
的市场心理基本扭转,原囤积的物资也出现在市场上,若干物资一时出现供过于求和物价直线
下降的趋势。如豆油、白酒、蓝细布、蓝斜纹布、花布、絮花、肥皂、火柴、玻璃、镰刀等11
种商品价格,以1949年为基期,1950年则为74.83%。当时国家为了防止物价盲目跌落,曾采取
了牌价坚持不落的措施(有的牌价高于市价),主动将销售市场暂时让给私营企业。是年 6月份
调整工商业,在工业方面,由国营企业对私营工业进行加工订货和收购;商业方面贯彻“活跃
城乡物资交流,稳定物价,使私营商业有适当的利润可图”的政策,自此市场物价停止下落,
出现平稳局面。

  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好转和国营贸易壮大,体现价格政策的牌价载市场中的领导作用也
逐渐明显。关系人民生活的粮食、棉花、棉纱、煤、盐和主要日用消费品的销售(含批发)牌价
和粮食、棉花、烤烟、花生、羊毛等主要工业原料的收购牌价,均先后由国家贸易部作出统一
规定。

  1950年 6月,美帝侵朝战争开始,一些投机商人趁机活动,扰乱市场。政府决定提高产区
粮价百分之十,调降棉布价 5 000元(东北币),农民购买力提高,一时出现工业品供不应求的
现象,物价亦见上涨。为保持物价稳定,打击投机商贩,是年11月份,政府采取了冻结资金、
加强市场管理、大量抛售物资(这样做曾使国家收购农产品受到一定影响)等措施,又使物价稳
定下来。1951年贯彻执行中央的“大力开展城乡物资交流”方针,社会购买力特别是农民的购
买力迅速提高,市场出现新的繁荣局面。

  1952年初,在“三反”、“五反”胜利的基础上,国营商业降低了万余种商品价格,平均
下降2%左右。1953年国家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为继续巩固物价的稳定,对粮食、棉纱
布、油料等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和供求紧张的商品,实行统购统销和计划供应的政策。并随
着国营商业和台作社经济日益壮大,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了加工、订货、统购包销、代
销等一系列措施,使市场和物价出现了一个稳定新时期,这一稳定局面一直持续到1957年。

  1958年“大跃进”至60年代的初中期,由于受自然灾害和“左”的路线、政策的影响,本
县年与年的物价指数不尽平衡,呈波浪形,有起有伏。大体可分三个阶段:即1958~1959年为
低潮,以1957年为100.1959年则为100.1.这个时期,国家坚持以计划价格为主体,集市贸易价
格同国家牌价持平或稍低于牌价;1960~1963年为高潮,1960年为1 00.8.至1963年则为107.0
纯增6.2%。其主要原因是:在三年自然灾害中,物资缺乏,被迫向市场投放了部份高价商品所
致。1964~1965年为缓解期,经过对国民经济的调整,部份企业关、停、并、转后,国民经济
得到恢复,取销高价商品,物价又始回落。1964年的物价指数由1963年的107.0降至105.2回落
1.8%,1965年则降至105.0.三年时间回落2%。这一时期物价之所以稳中有降,是由于国家在稳
定市场物价、安定人民生活的基础上,降低小麦购销价格,提高粮油购销价格,并实行了按人
补贴(即粮油补贴款0.64元)的政策,以保证人民生活不受影响。

  “文化大革命”时期,物价尚较平稳,略有升降,据历年物价指数统计表明:1966年为
104.2.1967~1968年为1 03.8.1969年为103.4.1970~1972年为102.2.1972~1977年为102.5总
趋势是稳中有降,有时稍有回升。但这种平稳只是表面现象,实质上这一时期,首先,已将国
民经济调整后的物资基础几乎是吃光耗尽;其次是只顾打,砸、抢,对市场商品价格不作应有
升降调整,只消费,不积累,导致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企业经营不讲经济效益,价格管的
过死,使部份商品生产停滞,供不应求,不少商品质量下降,花色品种减少,束缚了生产力的
发展,实质是变相提了价。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开放”“搞活”新经济政策的推动下,本县工农业
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兴旺发达景象。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价格管理政策也由过去的单一计
划价格转变为以计划价格为主体的五种价格形式,即:国家统一价格(计划价格);浮动价格工
商企业协议价格;议购议销价格和集市贸易价格。这对促进新时期的经济繁荣,起到了积极的
调节与推动作用,并为平衡与协调国民经济发展比例,认真调整了过去在价格体系内遗留下的
种种弊端。如针对本县在生猪、鲜鱼等商品长期执行倒挂政策的不合理现状,于1979年11月,
提高猪、羊、牛肉、蛋、禽、水产品、牛奶和蔬菜等的销售价格同时,按职工每人每月补发五
元钱的副食补贴,保证了人民生活稳定。1981、1982年国家两次大幅度地降低了化纤织品的价
格(涤棉布每尺降28%、中长纤维织品每尺降30%),1982年相应提高棉布销售价格( 平均每尺提
20%),综合起来是降仍大于提,是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为保障人民生活安定,平稳物价,确保企业承包责任制的健康发展,于1982年建立了群众
物价监督检查站,以物价管理委员会为主,经常组织检查物价政策执行情况,同时加强了议价
商品管理工作。但由于多种渠道进货,进价高低不一,自1978年至1983年,物价虽基本稳定,
仍有不同程度的上涨。据近几年“社会零售物价总指数”统计表明:1978~1979年波动较小,
以1975年为100.1978年则为100.2.1979年为100.5.较1978年上升0.3%。

  1980年由于全面开展议购议销和八种副食品调价,物价波动幅度稍大些,如1980年零售物
价指数103.6.较1979年上升3.1%;1981年为104.5.较1980年上升1.2%;1982年为102.99.较1981
年上升1.85%。至1984年则为1983年的104.3%。

  单纯从零售物价指数看,这几年有上涨的趋势,但指数内并未包括国家发给的副食与粮食
补贴,将这些补贴因素平衡在职工生活内来看,物价虽有所上涨,但其生活水平并未降低。近
期的物价上涨,是在国民经济调整改革中,为彻底根除过去在物价体系中的弊端和全面发展生
产所引起的,是关系到消费和积累的大问题,所以现时的上调是为今后下调铺平道路。实践证
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农业总产值是逐年上升的,大大超过了物价上涨的幅度。到1984
年底,全县工业社会总产值达12 868万元,为1980 每的204.7%,为1983年的 127.6%;农业社
会总产值达30 090万元,为1980年的211.8%,为1983年的181.2%。

  富锦县由于认真贯彻执行了党和国家有关物价政策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市
场日渐繁盛,国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人民生活安定,物资文化生活水平逐年提高。近几年来,
高档商品已供不应求,优质名牌尤甚,由于国家两次大幅度降低化纤织品售价,人们的穿着已
由过去的粗布衣衫、棉纱织品改变为着用物羡价廉的化纤和毛呢织品;饮食方面一改过去以玉
米查、玉米面、高粱米为主食改变为以面粉为主大米为辅的主食结构;副食方面亦由过去以蔬
菜为主,少量单一的猪肉,改变为猪、羊、蛋、禽、鱼等混合结构;随着国民经济、地方财政
的逐年好转,在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的基础上,除国家大力投资加快住宅建设外,个人建房
的也愈来愈多,基本改变了几辈人同居。

  附表一:富锦县几个年份主要商品零售价格表

  附表二~一、二:1984、1985年富锦县全社会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零售物价分类指数表

  附表三~一、二:1984、1985年富锦县集市贸易价格指数表

  附表四~一、二:1984、1985年富锦县全社会鲜菜零售价格指数表

  表一 富锦县几个年份主要商品零售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表二~一 1984年富锦县全社会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零售物价分类指数表



   续表



  表二~二
   1985年富锦县全社会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零售物价分类指数



   续表



  表三~一
   1984年富锦县集市贸易价格指数表



  表三~二
   1985年富锦县集市贸易价格指数表



  注:据富锦县城市抽样调查队调查统计资料

  表四~一
   1984年富锦县全社会鲜菜零售价格指数表



   续表



  表四~二
   1985年富锦县全社会鲜菜零售价格指数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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