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财政管理
第四节 财政管理
一、预算管理
民国时期,县地方财务处,对地方财政即有收支预算之举。地方各项经费来源靠征收地方
捐税,每开征一项地方捐,均有其定向的开支用途,如粮捐、垧捐大部用于办警、学、团队之
用。编制地方财政预算须经县农会、商团及地方乡绅参加议定,落实各项收支项目及其来源与
用途。年年虽有预算,常常是入不抵出,亏多盈少,甚至有时是“异常支绌”。
日伪统治时期,伪政权为强化其殖民掠夺政策,对县财政预算管理虽较严密,但亦不外用
其强征暴敛手段,搜刮民脂民膏,以维持其殖民统治。
解放初期,建军建政,贯彻自给自足的方针,实行供给制,地方财政基本上是自收自支。
1947年,合江省政府成立后,县财政由“自收自支”改为省管报领单位,每月向省申报经
费支出汁划,经省财政厅审批,按核定指标向省报领经费。
1948年,省政府确定新的财政开支方针:以建设武装、培养新干部为主,坚持“前方第一,
后方第二和部队第一,机关第二”的精神,省规定各市、县财政支出,除公粮开支外,一切经
费由地方自己解决(包括经常费、服装费、津贴费以及干部医疗、子女生活费、保育费等),是
年省政府还确定富锦县除经费、服装等全部自给外,上交省财政任务二百万元。
本县生产供给及一切财政收支,由县财经委员会统一领导,统一筹划,统一收支,一切收
入上交县政府,各项支出统由财委会批准。
建国后,1951年国家始正式颁布《财政预决算暂行条例》,划分各级财政职权范围,至1953
年,实行中央、省、县三级预算管理,建立县一级财政,始正式编制县财政预算。
1953年以来,在县财政预算管理中,贯彻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政总方针,本
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增加生产,开辟财源,历行节约,统筹安排,收支平衡,略有
节余”等项原则,按地方各项事业发展需要与地方财力,编制各年度的县财政预算,并相应建
立健全了县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在财政预算管理过程中,财政主管部门以积极组织预算收入,为其首要任务,并经常抓好
以下工作:全面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培养提高基层财务管理干部;加强企事业财务管理与监督;
加强预算拨款及决算的审批,开展经常性财务检查工作;搞好预算外资金管理与地方税收等工
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本县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亦受到干扰破坏,亏损企业增
多,连年短收超支。
1980年以来,贯彻“调整、整顿、改革、提高”的八字方针,实行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对
企业、部分事业和行政单位实行财政包干制度,扭转企业亏损和财政困难局面。在财政预算管
理改革中,首先,重点抓了老企业的挖潜改造,如县制砖厂,通过挖、革、改,扭亏为盈;其
次,抓好投资少见效快的轻工企业,如针织厂、制酒厂等;第三,关停并转企业,快找出路,
如化肥厂转产等。同时全面开展增产节约,搞好经营核算,把住支出口子和加强了财政监督等
工作。
1985年,适应新的财政体制改革,在本县财政预算管理上,主要抓了四件大事:一是改革
财政管理办法,积极支持企业开发搞活,改变资金投向,壮大地方财力,制定措施,扭亏增盈;
二是狠抓了影响财政收入的大头,对工商税收进行大清理,开展了税收财务大检查;三是与税
利大户签定奖惩合同,促进税利大户扭亏增盈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四是把住支出口子,大力
压缩消费性开支,把节省下来的资金,集中支持文教科学卫生事业的发展,以及加强了本县的
文明建设。
二、财政监察
新中国成立初期,县财政科即设有兼职财政监察干部,至1953年按国家规定始增加专职财
政监察员一人。其主要任务是:监督有关财政政策、法令、制度的贯彻执行;检查各部门预决
算编制与执行情况;监督一切财务人员作好财务工作;向一切贪污浪费、违犯财政政策与财政
纪律的现象作斗争;在监察中发掘新收入,增加财源,充实财政后备力量;通过检查提合理化
建议,改进财务工作。其监察对象与主要内容是:对企、事业部门的财务监督;对行政部门行
政经费的监察;对基本建设拨款和资金运用的监察;对下级财政总预决算的监察。
1952~1954年,在“三·五反”运动的基础上,加强了经常性的财务检查活动,采取组织
检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办法,重点监察贪污浪费现象的发生。在此期间检查发现:在10个单位
中仍有贪污行为等15人,金额达3 500万元(旧人民币);在6个单位中,查出违纪案件12起( 虚
报冒领、计划外工程及擅自开支等 ),违纪金额达1,7亿元;并发现在企业部门中,损失浪费
现象仍较严重,损失达 2亿多元,之后县财政监察工作重点即放在企业部门。1955年以后,历
年均组织进行若干重点企业部门的财务检查工作,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均按政策、法纪给
予严肃处理,并为指导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整肃财政纪律,总结提供了一些有益的经验教训。
60年代初,贯彻专兼结合原则,健全了群众性财政监察组织。1962年县财政主管部门除设
有专职财政监察员外,县人民委员会还聘任了工、商、文、卫、银行等部门的10名财会人员,
为兼职财政监察员,组成县财政监察网,全面地开展了经常性的财政监察活动,有效地维护与
加强了基层的财政纪律。如在1963年曾重点对部分亏损企业及财务管理混乱的机械厂、商业汽
车队等单位,组织进行了系统的全面财务大检查,检查重点内容是:经营管理、亏损原因及财
经纪律执行情况等。检查发现:机械厂经营管理不善,损失浪费严重,不合理摊销成本,减少
利润,商品赊销量大,职工欠款多等问题严重。该厂仅因盲目采购,物资积压,损失即达 117
万余元。
1978年,全地区开展财经纪律大检查,本县专门组成了财经纪律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各系
统企业单位进行自查和联查,县里还重点对发电厂、化肥厂、铜厂以及生产资料、烟酒公司等
单位进行了抽查。自查、联查和抽查的内容是:1977年1月~1978年5月份,各单位的会计账目
和原始单据,历时一个月,检查总结发现:乱挤乱摊成本(费用)、截留国家收入达35.3万元;
乱搞计划外基本建设,占用资金达 324.3万元(其中工业、物资、粮食等系统较严重);擅自扩
大各项开支标准,提高劳保福利待遇,金额达 8.1万元;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十分盛行,有的
是一人吃请,大家陪客,共吃掉 115 529元;损失浪费惊人,总金额达13万余元;化大公为小
公,化国营为集体以及各项部合理摊派等金额达7.2万元。
1983年,正式成立县审计局,具体负责全县财政经济建设的审计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