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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储蓄

第四节 储蓄




  解放后自人民银行建立以来,即注重居民储蓄工作,始于支行设储蓄部专柜,随人民生活
水平提高,为方便群众存取,逐渐扩设城乡储蓄网点。

  1951年,首先在城镇开展储蓄业务,其储蓄种类有:定期存单、活期存折、定期有奖储蓄
3种,年末存款余额为12万元。

  1955年城乡储蓄全面展开,城镇储蓄完成42万元;农村开展了优待售粮储蓄,定期一年,
完成48万元。

  1956年,储蓄种类除定期存单、活期存折、定期有奖外,又增加了活期有奖、零存整取两
种。1958年以后坚持贯彻“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并实行“钢铁油实物
奖和小额实物奖”等,城乡储蓄额突破百万元大关,达到1.32万元,乃至1959年将本县储蓄工
作推向了第一个高潮,年末储蓄余额达到233万元。

  1964~1972年,由于农业发展缓慢,加之“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储蓄额大幅度下降,多
数年份徘徊在五、六十万元左右,较少达到百万元。1974年以后逐渐好转,城乡储蓄均有较大
发展,至1979年城镇储蓄年末余额由1973年的118万元,上升到797万元;农村社员储蓄由1973
年191万元,上升到734万元。

  1980年以后,城镇职工工资提高,就业人数增多,农村推行联产承包制,农民收入亦明显
提高,加之相继恢复有奖储蓄及增加小额零存整取等储蓄种类,并相应调整提高存款利率,由
此,1981年城乡储蓄双双超过千万元。至1985年底,城乡储蓄存款年末余额合计达 4 615万元,
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城镇储蓄余额为2 611万元;农村社员储蓄余额为2 004万元。城
镇和农村分别较1979年年末储蓄余额增长了227.6%和1 73.0%。

  建国以来历年全县城乡人民储蓄存款情况详见下表:

   1951年以来历年城乡人民储蓄年末余额统计
   单位:万元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