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工商联合会
第五节 工商联合会
1946年春,富锦县商会即恢复工作,会长是德祥东火磨掌柜的郑文亭。4月7日,商会发动
商民捐献胶鞋100双,白酒100斤,猪2口,大米200斤慰劳二十六团,表示拥护民主政府和人民
军队。
1950年2月1日成立富锦工商业资金互助会,该会实行工商业资金互助,解决工商业资金困
难,帮助工商业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同年 5月18日,工商会制定了《新工商会章程(草案)》。
1951年 1月10日,工商会更名为工商联合会,设常务理事。6月1日修改了原《新工商会章
程(草案)》,改后名为《工商联合会(暂行)章程》,修改了的章程,除规定宣传人民政府经济
政策,监督工商业遵守政府的各项政策,法令,协调劳资关系外,并把协助政府完成税收及战
勤等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1952年,工商联常务理事改为常务委员,正副会长改为正副主任。主任是孟昭锖。1953年
改选,张铭和当选为主任。
自1950年到1954年,五年间,工商联为恢复和发展生产,先后组织过许多专门性的委员会。
如工商业资金互助会、明码实价委员会、议价委员会、税务评议会、技术鉴定委员会、纳税实
报委员会、产品质量检查委员会、防疫卫生委员会、牲畜挂掌事故委员会、公债推销委员会等。
1952年以后,工商联主要的工作由辅导工商业恢复生产,转变为协助政府对工商业进行社
会主义改造工作。
1956年1月,富锦县私营工商业实现了全行业合营,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基本结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商联合会被迫停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