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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第五节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1980年,根据法律规定,于 9月18日召开第八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在这次大会上,选举产
生了富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县最高权
力执行机关,同时也对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行使监督权。在常务委员会内,设综合办公室、法制
办公室、科学技术文教办公室、经济办公室、人事办公室,进行日常工作。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按期举行会议(简称例会),邀请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
长列席,还根据要求邀请政协常委和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例会

  一、八届常委一次会议。1980年 9月22日召开,会期一天。出席会议人员:常委15人,副
县长、政协副主席、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人事科长等列席会议。主要议程;学习《中华
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讨论人大常委会的十一项职权,传达全国五届人
大三次会议精神,通过任免干部事项。

  二、八届常委二次会议。1980年12月2日召开,会期3天。出席会议人员:常委12人,副县
长、政协副主席、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政府办、计委、经委、财贸办、工商局、物价科、
环保办、富锦镇、向阳川、二龙山公社等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关于县八届一次
人民代表会议代表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工商管理情况》、《物价管理情况》汇报,省五
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精神的传达,通过法院和检察院的干部任免事项。

  三、八届常委三次会议。1981年 1月29日召开,会期一天。出席会议人员:全体常委,政
协、法院、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议程:讨论通过了《富锦县人大常委
会工作试行方案》、《富锦县机关企事业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条例》(由政府颁布实施),通过任
免事项。

  四、八届常委四次会议。1981年3月18日召开,会期2天。出席会议人员:全体常委,政协
常委及各活动小组负责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议程:传达省五届人大会议精
神和陈雷省长的《政府工作报告》,并传达了大会决议,听取审议了县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
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1980年决算和1981年预算的报告,通过了任免
事项。

  五、八届常委五次会议。1981年5月26日召开,会期2天。出席会议人员:常委15人,副县
长,法院、检察院、农林办、营林办、公安局、人事科、富锦镇、新建、头林、二道岗等公社
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关于我县发展林业生产的汇报》,通过了《关于动员全县
人民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积极发展林业的决议》,《关于整顿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通过了
任免事项。

  六、八届常委六次会议。1981年 8月3日召开,会期3天。参加会议人员:全体常委,副县
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及富锦镇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议程:座谈党的六中全会精神,
作出《热烈拥护全会决议,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全会精神》的决议,听取《我县工业生产计划
上半年执行情况和下半年安排意见》的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处
理人民代表提案的暂行办法》。

  七、八届常委七次会议。1981年10月16日召开,会期 2天。参加会议人员:常委13人,副
县长,政协、法院、检察院、富锦镇、卫生科、爱卫办、人事科、建委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主要议程:听取《关于全县卫生工作的报告》,《卫生防疫情况和治理措施》的专题发言,批
准了《富锦县城乡公共卫生管理细则》和《富锦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通过了任免事项。

  八、八届常委八次会议。1981年12月15日召开,会期一天。参加会议人员:常委12人,副
县长、政协副主席、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政府办主任、富锦镇副镇长列席会议。主要议
程:学习省委书记李力安在市县人大常委会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省人大《关于进一步搞好人
大常委会工作的几点意见》,审议《关于1981年民政工作的汇报》;通过了任免事项。

  九、八届常委九次会议。1982年 3月5日召开,会期2天。参加会议人员:常委12人,副县
长、政协副主席、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人事科长、民政科长、政府办秘书等列席会议。
主要议程:传达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关于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案办理
情况的汇报》,《关于召开县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任免事项。

  十、八届常委十次会议。1982年5月2日召开,会期一天。参加会议人员:人大常委全体,
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主要议程:学习《宪法修改草案》,研究向县委建议成立宪法修
改草案领导小组,以便更好地完成修改宪法任务。

  十一、八届常委十一次会议。1982年5月31日召开,会期3天。参加会议人员:常委12人,
副县长,政协、法院、检察院、富锦镇、政府办、农林办、经委、爱卫办、卫生科、防疫站、
土管科、林业局等负责人和修改宪法小组成员、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主要议程:传达
省五届人大常委十五次会议精神,彭真、杨尚昆副委员长在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主任、副主
任座谈会上的讲话,《李剑自在全全范围内认真组织好宣传和讨论“宪法修改草案”的讲话》,
听取《关于贯彻执行“森林法”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场和物价管理、
交通秩序、食品卫生情况的汇报,城乡公共卫生管理细则,学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

  十二、八届常委十二次会议。1982年7月29日召开,会期2天。参加会议人员:常委15人,
副县长,政协、法院、检察院、计委、经委、富锦镇、物委、农林办、财贸办、公安局、商业
科、政府办等负责人和人大机关人员列席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关于198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
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半年意见及蔬菜产销情况的报告》,《关于整顿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法
院上半年《工作报告》,检察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情况的汇报》,通过了任
免事项。

  十三、八届常委十三次会议。1982年9月28日召开,会期2天。参加会议人员:常委12人,
副县长,政协、法院、检察院、富锦镇、建委、土管科、城建科、政府办负责人及上基街、隆
川、大榆树等公社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审议了《关于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
案处理情况的报告》;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暂行条例》的报告;《富锦城镇建设管理
条例决议》,《关于对镇郊土地使用情况的调查汇报》1通过了任免事项。

  十四、八届常委十四次会议。1982年11月26日召开,会期 2天。参加会议人员:常委13人,
县委书记,县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领导列席了会议。主要议程:听取了县委书记张国良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及县政府部分领导成员职务调整问题的建议及说明,听取审议了《关于我县
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人大委员调查城乡部分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情况。

  十五、八届常委十五次会议。1983年 1月18日召开,会期一天。参加会议人员:常委11人,
副县长,政协、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及各公社领导、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40人列席会议。主要
议程:传达全国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纲,陈雷和赵德尊在省人大召开的各市、县人大常委会主
任座谈会上的讲话,听取了公社代表介绍开展代表活动的经验,学习各市县人大工作经验,通
过了任免事项。

  十六、八届常委十六次会议。1983年 3月14日召开,会期一天。参加会议人员:常委14人,
政府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物委、人事科等单位领导列席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审议了
《关于今年以来我县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物价管理、稳定市场物价的报告》,
通过了任免事项。

  十七、八届常委十七次会议。,1983年5月16日召开,会期2天。参加会议人员:常委15人,
副县长,政协、法院、检察院、富锦镇、农村各公社等代表列席会议。主要议程:听取了关于
我县农业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和我县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传达了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精神和学习宣传宪法的有关中央、省、地文件,并相应地做出了学习、贯彻、落实、执行等情
况的决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十八、八届常委十八次会议。1983年9月27日召开,会期2天。参加会议人员:常委13人,
政府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领导列席了会议。主要议程:学习全国六
届人大常委二次会议《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关于迅速审判严重
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和彭真委员长的讲话及省六届人大常委第三次会议
《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决议》,听取人大常委视察组
汇报视察宪法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情况的报告和开
展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任免事项。

   富锦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