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伪满时期公安 民国20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为加强统治,在富锦建立起庞大的
警、宪、特机构。
一、警察机构
伪满大同2年(1933年)8月12日,伪满民政部发出训令,严令重建县政。1934年1月1日富锦
按丙级县实行改组,县公署设总务科和内务、警务、财务3局。
警察局置局长、指导官,局 长1员由中国人充任,指导官10员由日本人充任。局内设警务、
特务和司法股。局下设县城、太平川、上街基、西安镇、新城镇、集贤镇、二道岗和头道林 8
个警察署。署下设分驻所或派出所。
富锦县伪满时期行政警察人员配置表
伪满康德3年(1935年)警察局组织
每个警察的肩上都配带着黄色肩章,一见肩章便识官阶。官阶分警正、警佐、警尉、警尉
补、警长、警士。警察署长多由警佐担任。伪警察着黄军装,戴大硬盖帽子,挎指挥刀,对老
百姓训话,多用“混和语”,即汉语与日语夹杂,以便吓唬人。
伪满警察的主要任务是维持治安,即进行所谓的“讨伐”和警护国境。同时还负有一般行
政警察的任务,即警护、刑事、宗教、思想、风纪、卫生、保安、产业、交通、营业、建筑、
工厂等管理之责,还负责管理盐业、林业、烟务等。伪满康德 4年(1937年)后,警察还负有防
谍、谍报、警防、经济保安、劳务、督催粮谷出荷等任务。可以说,在伪满的国家政治生活中,
不与警察发生直接或间接关系的部门几乎是没有的。
二、特务机构
伪满康德 4年(1937年)12月28日,伪满政府发布《保安局官制》,相继建立三江省保安局
富锦特务分室,对外称警务厅特务分室,位于原北三道街哈尔滨旅馆楼上。
特务分室设总班长和班长,班长所属班员 5名,总班长和班长均是日本人,大特务广野治
郎任富锦特务分室总班长。下设机要秘书和嘱托等职,再下分主要特务和一般特务,共 141人。
伪满康德7年(1940年)4月后,特务分室与特务股二位一体,广野治郎独揽一切,并设若干
特务分驻点,有牧养场、砖窑、管烟所、达子队和一些商号和沟里等。这些特务构成特谍班,
他们都有其各自的公开职业,但谍报身份则完全是秘匿的。
特务分室是日本关东军情报局第二课安插在伪满州国边境的一个特务分支机关,与日本军
特务机关(位于通江街路西)、伪军横田特务机关、日本宪兵队等相互勾结,构成反苏反共,镇
压中国人民的谍报组织。
三、宪兵机构
伪满康德2年(1935年)3月,伪满政府公布《陆军宪兵令》,伪满康德6年(1939年)5月20日,
伪满政府公布《宪兵总团令》,富锦满州宪兵分团,上统于三江省第七宪兵团,下辖三江省富
锦以东各县。
日本宪兵队,系大日本国关东军宪兵队,富锦日本宪兵分队直属三江省日本宪兵团,主要
是监视日伪军队官兵及政府人员的言行。是日伪军警宪镇压机关的主脑,一切屠杀与镇压中国
人民的暴行,皆出自日本宪兵分队的指挥、操纵或参加。
宪兵分队组织系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