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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下序

第十二编 民政侨务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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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5年12月,富锦县民主政府设民政科,其业务范围是:动员支前、复员安置、优抚、社
会救济、干部管理、城乡建设、卫生、消防、司法等项。经过一个时期的实践,1947年春,政
府各类机构逐渐健全,先后将干部管理、城乡建设、卫生、消防、司法等项工作划归各职能部
门。民政科只管优抚、社会救济、荣转军人安置、婚姻登记、基层民主选举,1950年增加支边
移民工作,1958年增加敬老院、收容遣送等项工作。1980年以后增加了地名核调、殡葬改革、
侨务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