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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友好往来

第三章 外事

第一节 友好往来




  根据苏联哈巴罗夫斯克边区犹太特别州列宁斯克耶区(同江对岸)党委的邀请,经黑龙江省
委的批准,由中共富锦县委书记崔保德、公安局长陈向森、公安局秘书马国喜3人于1957年1月
17日经同江的松花江到苏联的列宁斯克耶区,历时3天,于1月20日返回。办了两件事情:一、
就苏联边防军方面提出来的5个问题,中苏双方进行了协商。1、1956年夏季在同江区的喀吧亮
子有中苏两国渔民打鱼,中国渔民用酒换苏联人的衣服,苏联政府对其渔民进行追究,并给了
处分,苏方要求我们也应进行追究和教育。2、 中国佳木斯富锦的渔民有时越境到苏联的小河
子里去,苏方要求我们对这些渔民要进行教育,不要越境。3、 中国沿江的人民有时到苏联那
边割条子,苏方要求我们也要进行教育,不要到苏联领土上去割条子。4、 中国沿江的人民有
的有病就到苏联去要求治病,苏方认为治病是可以的,但应有中国政府的证明,不然好坏人难
辨。5、要求中国沿江的人民和渔民监视苏联人民往中国越境。我方对这5个问题表示:对用酒
换苏联渔民衣服问题,中国渔民要由公安局追查清楚,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对越境渔民和打
条子的沿江群众责成有关部门和沿江的乡、社进行认真的教育;有病的到苏联治病问题,因中
国医院也很健全,一般的就不要到苏联去了,如在本县治不好需要到苏联治病时,必须有公安
局证明信件;对苏联渔民越境一事,几年来还未发现,不过可以教育中国人民如发现时,应及
时报告公安机关。二、进行了参观访问。我方先后参观访问了苏区党委员会、拖拉机站、劳动
尼娃集体农庄、十年制的学校、巴比斯托国营农场以及商店等。参观访问的重点是集体农庄、
国营农场和拖拉机站。参观时谈到的几个问题:1、 劳动尼娃集体农庄,听过我们介绍我们的
小麦合作二号、秃不齐大豆、满仓金的品种后,他们要求换一点,我们答应给他们几百斤作种,
时间在三月上旬。2、 他们说中国种蔬菜有经验,他们种不好,要求我们在种菜时能去几名种
菜技术员帮助他们研究种菜的技术,要求送给他们一些中国的菜籽。3、 区党委书记和庄主席
要求我们在春耕或夏锄时能组织一批社员和畜牧员到他们那参观一下,互相交流一些经验,我
方也同意了这个问题。

  1982年7月,日本富锦友好访中团一行11人来富锦旅游、参观。

  1983年6月15日至16日,日本富锦友好访中团一行21人(女1人)来富锦旅游、参观,团长平
坂谦二(冈山县冈山市),副团长梁濑有辉(兵库县赤穗市大町3—28)。

  1983年7月20日至21日,日本富锦会友好访中团一行17人(女5人)来富锦旅游、参观,团长
木村义已(福冈县系岛群志度町大字小金丸)(1659—10),秘书长片山重男(兵库县三木市末1—
6—5)。

  1984年7月15日至16日,13本富锦友好访中团一行19人来富锦参观访问,团长岛田正夫(京
都府相乐群精华町大字植田小字上山7),秘书长大川 功(奈良市西大寺野神町1—3—83),副
秘书长堀口 弘(大阪市福岛区大开2丁目4—20)。

  1985年20日12时30分至21日 8时,日本富锦友好访问团一行10人来富锦参观访问,团长才
木敏雄(兵库县养父群八鹿町八鹿10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