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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精减下放

第四节 精减下放




  1958年至1960年,富锦县农民有的进城,有的到双鸭山矿区、伊春林区做工,大大削弱了
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劳动力;国营工矿企业的职工大量增加,造成了经济失调。

  本县从1961年起到1963年止,对国民经济进行了调整,开展了精简下放工作,全县共减掉
职工3 200人,充实了农业战线,同时还动员了400户城镇赋闲户下乡参加农业生产。

  1974年,为了纠正三个突破(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吃商品粮人数),全国又进行了精简职
工工作,本县精简任务是1 150人,实际完成1 380人,超额2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