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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下序

第十四编 军事

编下序


  清光绪八年(1882年),嘎尔当屯建立富克锦协领衙门,归三姓副都统管辖。有衙役20余人,
武器有连珠枪、套筒子等30多支,由什长富海秋带兵,这是富锦建立武装的开始。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协领衙门改为游巡队,带兵者称队官,队官以下是什长。巡警50
余人,杂牌枪50余支。

  宣统二年(1910年),游巡队改为警务局,县城里有巡警350余人,县辖6个行政区,每区有
区官1人,巡官2人,什长3人,巡警30至40人。

  民国6年(1917年) 9月,吉林省警备队派副官刘武臣带领第三、第四两个连计240人来富锦
驻防。这是民国以来富锦县的正式军队。

  民国7年(1918年)至民国8年(1919年)这期间,富锦地百很乱,土匪四起,民不聊生,官兵
常以剿匪为名,勒索百姓。

  民国10年,吉林省派宣抚专员来富锦招抚土匪,又加陆军几次剿匪,“招”、“剿”双管
齐下,地方匪乱始告平息。

  民国18年(1929年)中东路事件,本县在军事上、经济上遭受很大损失。

  1932年 6月,日本侵略军侵占富锦,全县人民沦为亡国奴。英勇的富锦人民,在中国共产
党领导下,掀起了波澜壮阔的抗日武装斗争,谱写出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1945年8月12日,苏联红军与东北抗联部队共同解放富锦。

  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富锦地方武装迅速壮大。解放战争时期,本县地方武装,
在剿匪胜利后,立即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主力部队,为解放全中国英勇作战,从四平打到海南
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