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化事业
第十七编 文化体育
第一章 文化
第一节 文化事业
一、图书馆
1956年4月富锦县图书馆建立。它是黑龙江省首批建立的7个县图书馆之一。 7月下旬解决
了馆舍和建馆经费。8月开始维修馆舍、购书和分编工作。历时6个月,12月12日正式开馆。馆
址位于县城正大街中段路南,文化馆东侧。1960年,县图书馆下放富锦镇,改名为富锦镇人民
公社图书馆。1962年初,县政府批准富锦镇人民公社图书馆改为富锦县图书馆。1967年,因
“文化大革命”的干扰闭馆,1972年县图书馆恢复工作。
人员编制 —1956年建馆时定编4人,1960年编制未增,实有工作人员6人,馆长2人。1961
年9月,精减编制,实有3人。图书馆为缓解人力不足,吸收义务馆员6人。1972年,实有人员5
人。1977年省定编7人,实有7人。1980年工作人员10人,1985年实有工作人员12人。
馆舍设备 1956年4月图书馆建立,借用文化馆原图书室100平方米房舍, 7月中旬,县政
府房管处拨给1栋砖瓦结构的平房和两小间木板房。8月动工维修,12月初搬入新馆舍,总面积
180平方米。辟有25平方米书库1个,50平方米综合阅览室和少年儿童阅览室各 1个,共设座席
80个。并辟有供书处、采编室、办公室和值宿室等。1957年馆舍总面积增至 280平方米,阅览
室面积扩大到200平方米,共设座席150个。1959年馆舍面积扩大到 340平方米,书库扩大至85
平方米。1960年11月,图书馆下放到富锦镇人民公社,搬迁到东风木工厂门市部址,馆舍面积
380平方米,开辟综合阅览室1个,设座席72个。1962年初,改为县图书馆后,从东风木工厂的
油画车间迁出。1963年馆舍面积 392平方米。1969年,馆舍被占用,借用文化馆楼下东屋70余
平方米地方存放书刊。1972年县图书馆恢复工作,馆舍是二层楼房,面积 400平方米,只用楼
上200平方米做书库兼办公室。1974年4月,接收服务公司退还的原馆舍(百货——商店路南),
经4个月的维修,于9月搬入,10月开馆,馆舍面积 320平方米,辟有藏书库、外借书库、农村
书库、报刊和综合阅览室,阅览室面积110平方米,设座席68个。1983年8月,省、县拨款修建
新馆舍,破土动工。1984年12月5日,新馆舍交付使用。总面积1 011平方米,开辟书库 2个,
面积244平方米,综合、少儿、咨询内阅各122平方米,设座席114个,书架总长680延长米,报
刊陈列架19个,阅览桌22个,椅子114把。
规章制度 1984年以前,开馆时间在中午、晚间,以方便读者借阅,节假日开馆半休,星
期一闭馆。1985年取消星期一闭馆日,实行天天开馆。
藏书工作 富锦县图书馆担负着对群众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和为生产、科研服务的任务。图
书馆内藏各学科一般理论著作、古今中外优秀文艺作品、科普读物、应用技术著作、党和政府
重要文献以及地方文献资料,注重收藏少年儿童读物。重点入藏各科基础著作,一般应用技术,
综合性及重点学科参考工具书和主要报纸及普及性、知识性、文艺性的期刊。适合本地的农业
机械、植物保护、农作物、农用水利、粪肥、农药、家畜、家禽类图书重点入藏。
补充藏书以在当地新华书店选购为主,订购、邮购、征集、交换为辅助方式。
至1985年末,馆藏书刊13 096种,48 012册。其中报纸合订本9种,1 218册;期刊合订本
520种,2 160册。
图书宣传流通 图书馆主要任务是向读者进行马列主义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
众科学文化水平。服务对象是农民、工人、干部、知识分子、学生和其他人员。实行阵地服务
和送书上门相结合。通过借书处、阅览室、流动站、借书组形式进行图书流通。建馆时图书外
借实行闭架,凭借书证借书,阅览室罘取半开架借阅。实行阅览牌制度。1956年试行部分图书
开架借阅,阅览室由半开架改为开架。1978年前,借书证定额控制发放,分指标到单位,由单
位介绍办证。1979年实行押金敞开办证制度。每证收押金2元。1984年每证改收押金4元。少年
儿童办证不收押金。1966年前发展个人外借读者 1 225人。1975年图书馆恢复开馆到1981年10
月个人外借读者1 004人。1985年4月新馆舍开馆至年底外借读者501人。
业务辅导 1966年以前有三分之一的人力(1—2人),二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辅导。1977
年成立业务辅导组。 3个人做辅导工作,分东、南、酉镇内四片包干进行辅导。建馆以来,共
办图书管理员培训班16期,召开业务座谈会3次,现场会6次,奖励农村先进图书室 1次,培训
图书室专兼职人员436人次。据1985年末统计,全县有公共系统的乡(镔)、村级图书馆(室)119
个,藏书 65 561册。图书馆管理员(兼职)116人,机关、工厂、学校、科研等单位图书馆(室)、
资料室35个,藏书62 553册。图书管理员40人,其中机关、学校专职图书管理员15人。
二、文化馆
富锦县文化馆建于1949年4月,当时叫民众教育馆,馆舍是伪街公所的楼房。馆内有职工4
人。
民众教育馆设有工人夜校、图书阅览室和游艺室。工人夜校开设文化和识字两个班,共有
学员93名,教授的课程有政治常识、识字、音乐、历史、地理等。图书馆阅览室里有政治、经
济、文学、戏剧、音乐等图书 1 100多册;有《东北日报》、《庄稼人报》、《新富锦报》等
13种报纸。游艺室有象棋、军棋等。每天约有二百人(次)到馆阅书读报和游艺。
这年5月9日,民众教育馆与工会共同组建了职工业余剧团,有团员59人。建团 3个月后演
出了《废铁炼成钢》、《结果怎么样》、《蒋贼的末日》等剧。7月3日民众教育馆又与工会在
馆的后院建了一个运动场。场内设有篮球场、排球场、单杠、秋千等。每日傍晚都有许多人到
此地活动。
1950年4月民众教育馆改名为文化馆,人员编制3名。
1952年文化馆干部由3名增至6名。
1953年在二龙山、绥滨两个区建立了文化站。
1966年上半年,文化馆办了阶级教育展览馆,下半年组织“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到大街、
旅店、商店等地演出一些有关“文化大革命”内容的文艺节目。
1970年,文化馆在有关单位的配合下,举办了大型的“战备展览馆”和“农业学大寨展览
馆”。
1979年,富锦县庆祝建国30周年举办征文活动。年初发出征文启事, 9月末评选,12月出
征文选集。选集名称《富锦》,为16开本, 142页,计14万字。内有小说15篇、诗歌19首、散
文2篇、寓言5则、儿童文学3篇、歌曲1首、剧本1个、民间故事1篇。这些作品中,有的歌颂了
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哺育下成长起来的英雄人物,有的揭露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祸国殃民的
罪行。征稿、评选与出版选集,均由创作组负责。
1982年,县政府拨给文化馆二万元维修费,馆舍进行了彻底的维修。
1985年,文化馆设创作组、文艺组、美术组、后勤组、编制14人,实际工作人员23人。全
年经费2.7万元。
三、俱乐部
富锦县农村俱乐部出现在1955年,上半年只是八区福安村和五区东瑞村各有一处,到年末
全县已有10余处,1956年底全县已有70多处,直至1981年,全县基本上村村有俱乐部。
最大的俱乐部是大榆树乡庆胜村于1979年建的俱乐部。面积950平方米,可容纳观众1 000
人,是钢板座席。
农村俱乐部除用于文艺联欢和放映电影外,还可以用来开大会。
四、影剧院
富锦电影院 民国20年,本县开始放映无声电影,无固定场所。
伪康德元年(1934年)夏,伪协和会请来一个流动放映电影的人,在工商会院内放映35毫米
的无声漫画片,以后又放映了几次卓别麟的喜剧片。
2 年,大东号的会计马惠川,在北二道街鲁琨地号(现在的电影院)盖了一所二楼的电影院,
只开业一年多,因马惠川负债过多而倒闭。
3年,庆云楼(鸦片烟馆)的经理贵香武建筑了“和平声座”电影院,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门面装饰得如同喇嘛庙。上映的影片有《关东大侠》、《火烧红莲寺》等。“和平声座”电影
院的营业盛极一时,不久又购置有声电影机,上座率剧增。
日本侵略者为了用电影麻痹中国人民,大量上演宣扬“大东亚共荣”的影片和淫秽、凶杀
影片。
解放后,富锦县利民公司于1946年冬派崔文任电影院经理,战凯任技师,由崔、战二人筹
建电影院。利民公司从兴山东北电影制片厂购买日本罗拉三号配套电影放映机2 台。电影院建
立时工作人员34人。
富锦电影院从1946年12月开始放映电影,上映的影片大部分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稍后,
上映了一些苏联的原版片,没有配音,影院只好用“插话”和“打字幕”的办法来帮助观众看
懂电影。《苏联阅兵》,这是本县上映最早的彩色影片;《民主东北》1——5辑是本县上映最
早国产纪录片。
1948年5月份上映第一部国产艺术片《留下他打老蒋》。同年9月上映故事片《白毛女》,
仅两天就上映25场,观众达2.5万人次。
1950年,电影院进行了较大的修缮,增设了办公室、美术室、值宿室等。观众座席由 4人
木凳换成600只铁脚翻板凳。
1952年电影院与剧院合并称为富锦影剧院。财务及行政统一领导。1954年根据省文化局意
见,影尉两家又分开单独管理。
1958年,富锦电影院被评为黑龙江省先进放映单位。
1966年6月,“文化革命工作队”进驻电影系统。
1967年 1月,电影院全体职工去北京搞“文化大串联”,电影全部停映。“文化大革命”
期间大部分影片被禁,当时主要映出的影片是《毛主席接见红卫兵》和《收租院》,偶尔演出
几场故事片也是“老三战”,即《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
1970年,又开始正常映出。
1971年,经省电影工作普查团的考核,对本县所有放映单位和放映员都发了合格证。冬季,
影院安装1 023个翻板对号坐席。
1973年影院增建了观众休息室,改善了场内条件。
1979年1月,电影管理站与电影院各为独立核算单位。
自1983年以来,电影院上座率急剧下降,至1985年,只上交片租 8万元,只完成年初县下
达发行任务的40%。主要原因:受电视冲击,又加许多影片质量不高。
剧院民国 6年(1917年),乔某在富锦街西用木板搭成一座戏院,由于当时没有艺人,所以
很长时间没有开业。后来,依兰戏院业主马竹卿、赵玉山等人听说富锦市面兴隆,就带领依兰
戏院30多人来富锦演出。马竹卿把木板戏院命名为“富顺茶园”。
福顺茶园设备简陋,舞台上没有幕布,也没有布景,只有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伴奏只凭
两把胡琴和一套锣鼓。主要演员是筱宝宝、张福泉、薛风来、赵顺来。演出的剧目有歌颂封建
道德的《五更天》、《南天门》,有提倡多妻制的《双姣奇缘》、《女得状元》,有歪曲历史
的《铁公鸡》、《煤山恨》,有低级淫秽的《马寡妇开店》,有传播封建迷信的《黄氏女游阴》。
民国 8年(1919年),福顺茶园因官税太重,官绅看戏不买票,一些人无理取闹,收入下降,
马竹卿见无利可图,即行停业。艺人走投无路,由张福泉、王明阁等人搭成五股大班,继续演
出,因营业不佳,不到半年又停止了。
为了生存,艺人们只有搭起小班演出。这时地方资本家乘机出资,由薛凤来、刘韵生代经
理,又从外地邀来一些新角,生意逐渐有了起色。
不久,福顺茶园失火。板房全部烧毁,演出再次停止。
民国 9年1920年,地方官绅贵香武(清帝嫡亲),在福顺茶园北又建起了一座小型的木板戏
院,叫“三姓舞台”。贵香武把原福顺茶园的艺人召集在一起重新开业。后因戏院窄小,观众
少,又自行停业了。
同年,“东记茶社”的经理王香阁,在福顺茶园的旧址又修建了一幢木板楼的戏院,命名
为“东方舞台”。因剧场设备好,又请来新角,营业盛极一时。
康德 6年(1939年),东方舞台失火烧毁。艺人郎少山将原班人马迁到原三姓舞台继续演出。
7年,王香阁又在东方舞台旧址重建了一座砖楼剧院,并将原班人马招回,重新开业。
1946年 2月,在佳木斯春华戏院住班演出的原富锦艺人李俊峰、胡庆禄邀请该院范富生、
刘东坡等20余艺人到富锦”德凤舞台“开业演出。演出的剧目有《珍珠衫》、《桃花庵》、
《杜十娘》、《四郎探母》、《武家坡》等剧目。在经营上范富生一人执掌,每月的票金除去
艺人开支以外,所余归范个人收入。 9月,范离富锦去哈尔滨、营业权交由省文协派来的演员
陆少亭负责,陆任院长。
1947年,戏院由县公安局接管。
1948年,公安局派专人到戏院整顿,废除了旧戏院遗留下来的一人工作,所有家属享用公
共伙食吃大锅饭的制度。经过整顿,演员和乐队由50人减至29人,营业收入逐步上升,艺人生
活有所好转。院长改由刘东坡担任。
1949年,戏院由公安局交给民众教育馆领导,李俊峰任团长,刘东坡任工会主席。演员30
人,乐队 7人、事务人员11人。每月平均演出60出戏,大部分是传统剧目,有时也演出东北书
店出版的剧目,如《九件衣》等。演的剧目配上了简易布景,观众感到很新鲜,上座率较高。
1950年,戏院由县文教科领导。当年 7月,戏院组织一个20多人的演出队到集贤县演出,
后经两县商谈,这些演员便留在集贤了。
1952年,开展禁毒运动,染有鸦片烟毒的10余名演员戒除了大烟。这一时期的戏院是艺人
“小股子”。
1952年12月16日,经县委决定,报请省文化局批准,正式接收戏院为地方国营评剧团。县
政府派张世桥任行政团长,刘东坡为业务团长。刚团设秘书股、组教股和演出股。演员30人,
乐队7人、布景服装工作人员4人,勤杂 4人,共计57人。演职人员重新评定了工薪。政府又修
理了剧场和演职员的宿舍,提出了“以院养院,自给自足”的方针。
1953年 8月,县委派李文选为行政团长。这一年观众达17万多人次,新剧目上演的场次,
为70%,总收入除偿还外债、保证演职员的工薪外,还添置了戏剧服装、布景和乐器等,价值1
万元。
1956年剧院制定了《团章》。规定由全体演职员选举团委会,剧团重大事情由团委会决定,
加强了剧团的管理,各方面都走上了正规。这时的团长是李文选,副团长是张世桥、刘东坡。
主要演员有:李俊峰、筱艳琴、徐富玲、张笑颜、于筱芬,王少舫等。乐队主要成员有:胡庆
禄、岳秀德、王凤久、于政张、张忠禄等。演出的大型剧目有《御河桥》、《秦香莲》、《三
姐下凡》、《审诰命》等。
1957年,评剧团将原剧场扩大了一倍。
1958年,评剧团成立了文化支部。
1959年,在合江地区汇演中,编导刘学让创作的大型评剧《五顶山》被评为优秀剧目。同
年 8月份经县批准招收20名新学员,由老艺人庞倍江、胡庆禄、吴月芹担任专职教师,加强对
学员的业务培训。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评剧团成立了“文革小组”。8月,大搞破“四旧”
(即所谓剥削阶级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四新”( 即所谓无产阶级的新思想、
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 )、”灭资兴无”运动,一大部分古装戏服装以“四旧”的罪名被焚
烧。
1967年,评剧团成立了“造反团”。
1968年,全国的大小文艺团体都在普及“革命样板戏”,这时本县演出了《红灯记》、
《智取威虎山》、《沙家浜》等“样板戏”。
1969年秋,剧团全体人员到“五七干校”“改造世界观”。
次年春,全剧团下放到长安公社漂筏大队插队落户。11月,根据县革命委员会的指示,抽
回13人组建县文工团。由于抽回的人员少,不能组成一个完整的文艺队伍,经县革委会批准又
招收38名新学员。
1972年,为纪念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三十周年,文工团创作演出了
大型京剧《三江激浪》,该剧参加了合江地区及黑龙江省的文艺汇演。
1976年,文工团排演了大型赫哲族伊玛堪《莫里根海莲》, 6月份参加省的文艺调演大会。
该剧被评为保留剧目。
1977年 3月,文工团举办招考学员学习班。参加学习班的有来自城乡各中小学的学生和下
乡知识青年100多人,经过一个多月的培训,最后选拔出18名为文工团的新学员。
12月,文工团演出了大型评剧《蝶恋花》,演出25场,,观众达 3万人,这是文工团从
“文化大革命”以来上座率最高的一出戏。
12月末,经县委批准,将文工团重新改为富锦县评剧团。
由于老剧场多年失修,已经不能使用,且委决定盖一座新楼。1977年10月 1日本县最大的
文化娱乐场所——富锦县影剧院竣工正式投放使用。影剧院大楼由一楼前厅、观众厅、两侧休
息室、舞台、二楼休息厅、观众厅、三楼办公室等八大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为 3 500平方米。
另有布景室,电工室,化妆室、车库、厕所等设施。总投资为60多万元。该剧场影戏两用,场
内有座席1 500个。
1978年,文艺界百花齐放, 3月,评剧团演出大型传统剧目《逼上梁山》,以后其他一些
古装戏也相继上演。被江青反革命集团禁锢了10余年的古装戏重新登上了舞台。
1979年至1981年,评剧团大力培养青年演员,充分发挥老艺人在教学上的作用,在1981年
合江地区举办的全区青少年学员汇演大会上,本县评剧团是获奖最多的一个团。
1985年,省定下乡演出任务120场,实际完成136场,超额16场。开辟第二行业,安置了部
分岗下人员,增加了收入,全年减亏4万元,减轻了国家负担。
五、放映队
1954年 7月,省文化局拨给富锦县一个电影放映队,这是本县的第一个农村电影放映队,
队长是吴永军。这个电影队常年在乡村巡回放映。这时农村有些老年人方第一次看到电影。
1956年农村电影放映队发展到4个,当年成立了县电影总队。总队长谷春涛。
1975年,本县17个人民公社都先后成立了公社电影队。有4个生产大队还办起8.75 毫米的
放映队。全县共有各类型的放映单位22个,其中35毫米一个、16毫米17个,8.75毫米 4个。放
映人员110人。
1981年,农村办电影的大队占全县大队总数的71%,放映人员达530名。农村16个公社都建
立了电影管理站,已形成了完整的放映网。1985年,因受电视“冲击”,本县农村近半数的电
影放映队停止活动。
六、书店
本县图书的发行和借阅起源于民国时期。民国 4年(1915年),富锦县城内有几处书摊,出
售绣像小说、尺牍和笔墨纸张。
民国 5年(1916年),在正大街东西两头开设了华东书局和文达书局。不久,两家书局相继
倒闭,文新书局相继而起,既出售图书,又经营石印商标。
民国 6年(1917年),正大街中段路北的估衣铺的主东又建立了苏刚书床,主要经营小人书
和出售铅印套色年画。
“九·一八”事变后,除文新书局和苏刚书床外,又出现了天庆书局、信昌书局和广文书
局,经营项目陆续增多,除售书外,还有租借、批发及回收旧书等项目。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里,文化成了麻醉人民的精神鸦片。这些书局和书床出售的图书
有鼓吹求仙访道的《空门好》,有歌颂大盗成义的《绣云楼》,有传授情欲的《性史》。
伪满康德 5年(1938年)以后,武侠小说、言情小说和小人书居多;这期间,黄庐隐的《象
牙戒指》和张恨水的《啼笑因缘》也开始在富锦出售。
土改时期,富锦县民主政府没收了资本家的文新书局,1947年 3月在文新书局旧址建立了
富锦县东北书店。设贩卖部、印刷部、阅览室等,共有职员12人。书店出售图书( 包括学校课
本的发行)、文具、代售《东北日报》、《合江日报》、《农民报》兼搞印刷。
1948年夏,印刷业从书店分出,单独成立印刷厂。
1951年,富锦东北书店改名为新华书店富锦支店。人事、财经、业务由哈尔滨分店管理和
领导。当时门市没设柜台,只有书架,图书分门别类地陈列于架上,任读者自由选购。向农村
推销图书由农村供销社代购,书店也有农村组下乡直接销售。图书的推销远及抚远县。
1957年,门市设柜台,读者购书由店员付书。下乡组不但直接售书到社员手中,还担当农
村供销社图书的批发和供销社售书的业务辅导。
“文化大革命”破“四旧”,书店烧了一批古典文学作品,如《红楼梦》、《西游记》、
《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共计200多册,折合人民币300多元。
“文化大革命”中,县革委会曾调一辆汽车专载《毛泽东选集》和《毛主席语录》往各公
社送“宝书”,各公社革委会组织群众敲锣打鼓放鞭炮迎“宝书”,销售“宝书”金额为75 000
元。
1968年建成400多平方米的新房。1976年,又接建一个80平方米的仓库。
1982年,开始兴建新的书店楼房,1983年4月竣工,7月投放营业。新建的书店为二节楼,
建筑面积为886平方米。自此,富锦新华书店分为两个门市部营业。
附几个年份的总销售额
1977年 174 734元
1978年 197 184元
1979年 283 224元
1980年 431 064元
1981年 550 444元
1982年 495 157元
1983年 513 333元
1984年 443 000元
1985年 600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