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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卫生事业机构

第二节 卫生事业机构




  一、县中心医院

  县中心医院,为全县医疗预防业务技术中心,伪满“福民医院”(公医诊所)为其前身。伪
康德9年(1942年)始建成“县立病院”,原建筑面积955平方米,设床位40张,人员40余人,院
长刘玉璞(即刘公医),后由日人篠原良逸接任院长,刘改任副职。

  1945年 8月,日军败退,医院遭破坏,由地方开业医生临时组成战伤救护团体,至1946年
12月,重新组建富锦县立医院,院长陈凤翔,工作人员29人,设床位20张,同时保留了是年春
由县政府接管广济药房而开设的门诊部1处。

  1947年 3月,适应解放战争需要,县医院曾与合江军分区卫生处、军区第三医院合并组成
东北民主联军合江军区富锦医院(院长刘玉璞,政委万杰),随着全国解放战争胜利发展,于1948
年 5月,军区医院随军南下,由留在地方的部分医护人员又恢复组建县立医院,人员27人,床
位20张,至1949年改称富锦县人民卫生院,院长袁宗岱(兼县卫生科长)。

  1950年10月,接受抗美援朝战勤医疗任务,在县卫生院的基础上扩建为战勤医院( 院长袁
宗岱,政委徐家堂),人员达300余人,床位500张,院部下设3个所,地方干群医疗保留门诊部
1处。至1952年9月,按省下达卫生实验县的县医院编制53人,床位50张的标准,重新装备县卫
生院住院处和扩大门诊,脱离战勤医院,于原门诊部增建病房12间,50张床位装备完善,门诊
部原有内外两科又增设妇、儿两科,扩大了门诊。1953年春战勤医院奉命迁往密山,县院住院
处又迁回原址。

  1953~1956年,县卫生院院部下设总务、医务、防疫三个股,逐步增设内、外、妇、儿、
五官、针炙等临床科及 X光、检验、药剂等辅助科室,人员编制由53人增至75人,床位70张。

  1956年 2月,成立县防疫站,县院撤销防疫股,改称“县人民医院”,1958年与合江农垦
局医院合并改组为“富锦县中心医院”(院长王世杰),人员则由妫57年的84人增至 175人,床
位增至160张,同时扩建病房及职工宿舍956平方米。1959年农垦医院分出迁往汤原,1960年县
中医院、牙科诊所并入县中心医院,相应增没中医科与口腔科,人员为252人,床位150张,至
1962年9月,中医院、牙科诊所经调整恢复集体所有制,又分出独立。

  1964年,为县医院历史发展全盛时期,人员由1962年秋177人增加至230人,其中:卫生技
术人员181人,高级占28.72%,中级占55.8%,初级占15.47%,床位由140张增至200张,是年还
增置了十余种大型医疗器械。

  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曾一度改称“富锦县工农兵医院”,为充实加强农村,全院先
后两批近二分之一的技术骨干(达72人)下放农村,到1970年全院人员减少至 170人,一时削弱
了县医院的技术力量,医疗秩序混乱,服务质量下降。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几年的整顿、改革,县医院的工作有了新的转机,贯
彻施行《全国医院管理条例》,在全省三分之一重点县医院建设中,按经济规律、科学规律办
院,改革健全了科学管理系统,实行院长、科室主任负责制及全面技术经济岗位责任制,加强
了医院管理与改革。院长办公室下设总务、医务股、护理部、门诊部;分设内、外、妇、儿、
五官、传染 6个临床科以及放射线、检验、药剂、制剂、心电、超声、理疗等医技科室;门诊
部还设有急诊室与观察室,1985年增设急诊科,成为全县急救中心。

  县医院现有建筑总面积9 396平方米,其中:病房楼一栋2 728平方米、门诊楼一栋1929平
方米、办公楼一栋1 374平方米、辅助用房1941平方米、医技科室楼一栋1 374 平方米(为1984
年落实世界银行装备贷款,内资配套建成)。

  1985年底,共有职工35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30人,高级占29,7%,中级占52.4%,初
级占17.9%,现有主治医师级以上技术骨干14人,床位200张,人员及床位约为建国初期10倍强。

  二、县中医院

  县中医院,为全县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的中心,是培养中医药人材,继承发扬祖国医
药学遗产的基地。

  1956年由县城中三处中医联合诊所合并组成的,为集体所有制的县级医疗机构。建院初期
人员为38人,1959年即增至68人,有中医药工人员27人,中医药学员32人。

  1960~1962年曾一度并入县中心医院,1962年10月,经调整转制恢复集体所有制,又分出
独立,分院后人员只有41人,其中:中医药人员20人,增配西医 3人,始设病床30张。1963年
调整充实人员又增至56人,院内设有普通中医科(分七个诊室)、整骨、西医等临床科以及药房、
煎药、注射、处置等辅助科室。

  1965年经省、县批准由集体所有制过渡为国家办,使县中医院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
期,但因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至1975年全院人员虽增加69人,而中医药人员却由1964年
的35人,减至23人,西医药人员增至22人。1976年以后,经拨乱反正,整顿建设,按中医特点
办院,中西医药人员结构得到相应调整,1978年全院人员为9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9人,
中医药人员增至33人,西医药人员减至13人。适应中西医药结合,突出中医药特点,现设有内、
外、妇、儿、针灸、骨伤、肛肠、口腔等以及急诊、中西医结合临床科室并设有放射线、检验、
心电超声、药剂(含中西制剂)等医技科室。

  1985年底,全院人员已发展至19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61人(中医药工人员52人),编
制床位100张(实际开放116张),现有建筑面积3 800平方米,为发展中医事业,新建住院处2 400
平方米,已于1985年元月正式投入使用,原址改设为第一门诊部。

  三、县卫生防疫站

  县卫生防疫站,始建于1953年,不久撤销,于县卫生院设卫生防疫股,后于1956年 2月恢
复重建。建站初期人员编制为10人,设卫生、防疫两个股,1958年始筹建检验室。建站伊始即
同县卫生科合署办公,至1963年分出独立。

  1961年11月,国家颁发《卫生防疫站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省定编制为17人,至1963年
底,先后由国家分配来大、中专卫生专业毕业生8人,省站调整下派甲级卫生专业人员3人,至
此县站已拥有一支受过专业训练的高、中、初级相结合的卫生防疫专业队伍。站内设有:卫生、
防疫、检验、宣教四个股(社教后改为组)。

  1964年,富、绥分县后,编制减至14人(年底实有13人),其中:有卫生医师 3人、卫生医
士6人、中医1人、检验士2人、防疫员1人。是年站址由原门诊部后院,迁至江沿船站西邻检疫
所办公楼。

  1968~1970年,“文化大革命”中,曾与妇幼保健站合并,人员减半,原设业务科室被砸
烂,1971年两站分开,至1973年全站人员恢复增至16人。

  建站以来,几经减并合分,直至1978年以后,始结束其动荡局势,根据省革委指示精神及
1980年国家正式颁发的《全国卫生防疫站工作条例》,在新的历史时期,重新加强了县防疫站
的建设。实行了站长、科室主任分工负责制及技术岗位负责制。按《条例》规定站内设:办公
室及卫生监测、流行病、地方病、卫生宣教及检验等 5个业务科室,全站人员由1975年的23人,
1982年底调整增加到3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6人(有医师9人、医士8人、检验师2人、检验
士1人、其他初级6人),其高、中、初级人员之比为 4.2:3.5:2.3.这支卫生防疫专业队伍已
占全县卫生人员总数的 3.39%,而至1985年底,人员总数已增至4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仍为
26人(有医师5人、医士8人、检验师及检验士各 1人,其他初级为10人),新成分增加的较多,
人员结构变化也较大。近两年来,在原有五个基本业务科室基础上,经改革调整为八科、二办,
新设肝炎门诊1处,并扩建了检验室增加了设备。现有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

  四、县妇幼保健站

  1951~1952年,在县卫生院中设妇幼保健室,配助产士2~3人,负责全县妇幼保健工作。

  1953年5月,始正式成立县妇幼保健站,省定编制为5人,年底配至6人( 有医士1人、助产
士4人、学员1人 ),附设于县院门诊部内。1955年贯彻施行《全国妇幼保健站组织试行简则》,
人员增至8人,设观察床10张。

  1959~1962年同县卫生科合署办公,1963年始分出正式独立,站址由原门诊部迁至繁荣街
路西,人员编制10人,设妇保、儿保及避孕指导 3个组,对镇内开展接生业务,并设有简易妇
科检查室,至此初步建成为全县妇幼保健与避孕技术宣传指导中心。

  1968~1970年,曾一度同防疫站合并,人员减至 6人,1971年恢复其独立机构,至1975年
人员增至11人。

  1980年于南岗新区新建站舍 200平方米,迁入新址后,县妇幼保健事业始有了新的发展,
几年来经整顿建设和改革,成为合江地区妇幼工作先进集体。至1985年底,全站人员增至30人,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2人(有医师6人、护师1人、医士6人、护士、药剂士、检验士各 1人,其
初级人员6人),行政工勤人员 8人,现有床位10张。站内设有:妇保、儿保、后勤、护理四个
组及药房、检验、 X光等辅助科室。并开设了计划生育指导门诊及婚姻保健咨询门诊,年内增
加了住院部。

  五、县结核病防治所

  1979年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始于县卫生科设“结核病防治办公室”,配专
职工作人员3人,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结防工作。

  1980年4月,撤结防办,在县中心医院设结核科,编制定7—9人。配主治医师兼科主任1人,
医师3人,检验师、X光医士、护士各1人,成为本县首批结防专业队伍。

  1981年10月,正式成立“富锦县结核病防治所”,从县院分出独立。所址设于镇卫生院旧
址,建筑面积233平方米。因陋就简设了诊察室、检验室、处置室、X光室及药房等。1985年底,
全昕人员增至13人,有医师4人,护士及其它初级卫生人员7人,行政工勤人员3人。

  六、县药品检验所

  县药品检验所,为全县中、西药品检验、监测、监督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药政管理条例,
法规实行药品质量鉴定、检测、监督管理。1979年 8月正式成立,设于县防疫站办公楼内,面
积183平方米,设药化、中药、生化、仪器分析四个业务科室,省定编制为4人。至1983年全所
工作人员配至5人,有主管中药师1人、西药师1人、药剂士1人,其它初级卫生人员及行政管理
人员各1人。1985年底人员增至6人。

  七、县卫生职工学校

  卫生职工学校,原称富锦县卫生干部进修学校,于1981年5月正式成立。1983年根据省卫
生厅、省工农教育办联合通知精神,始改称县卫生职工学校。建校初期只有专职教师2人,一
无校舍,二无设备,借用“县五七干部”的教室,办了第一期初级卫生人员的基础理论班。

  1982年,校址暂设于中心医院办公楼内,教职员工增至6人(外有临时工3人)。1983年校址
落实在县医院青年旅社旧址,在原有204平方米的基础上,扩建130平方米,安排了学员宿舍及
食堂。教学设备简陋,实验室只有实验台4人,生物镜5台及幻灯机、解剖模型、挂图等,图书
资料、工具书也只有120余册。1985年教职员工增至10人,有专职教师4人。

  八、县口腔医院

  口腔医院为本县集体所有制的专科医疗机构。是在1956年由六家私营牙院及镶牙社联合兴
办的“县牙科诊疗所”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建所初期人员为14人,分镶复与治疗两部分。1960
年 3月~1962年10月,曾一度并入县中心医院,后经调整转制,恢复原牙科诊所仍为集体所有
制单位,至1970年富锦镇牙科诊所并入县牙科诊所,人员增至2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人
(有医师1人、医士及技士9人、技工学员10人)。

  1973年以来,镶复与治疗业务技术水平均较前有很大提高,有半数的技术人员,先后送上
级医院受专科训练进修提高。1975年,用本所积累资金扩建病房百余平方米,设床位 5张,开
始接收住院治疗并逐步开展了颌面外科手术、整形矫治及口腔粘膜疾病的治疗等业务。

  1981年,经县政府批准改组为“县13腔医院”(所有制不变),至1983年正式分设门诊部与
住院部,院内设有: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及口腔整形科,1985年,有专业工作人员25人,其中:
卫生技术人员22人(有医师3人、技师2人、医士5人、技士及药剂士各1人、其它初级10人)、行
政工勤人员3人,现有床位10张。

  区(乡)卫生所——乡(镇)卫生院

  区(乡、镇)卫生院、所,是本县建国后建立发展起来的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保健的综合事
业机构,是三级医疗卫生网中的重要一环。早在1949年,即在绥滨、二龙山两个较大集镇设公
立诊疗所各一处,省定编制各为 5人,由县医院统管,后改为区卫生所。1952年国家办的区卫
生所增至4处(绥滨、二龙山、花马、西安),人员为16人。

  1952年以后,采取群众集资办法,相继办起12处区卫生所,至1956年除绥滨(原为十六区)
卫生所改为“县第二医院”(亦称分院)外已有区卫生所13处,共有人员79人,床位5张。

  1958年 9月,人民公社化,绥滨分院及13处区卫生所均改组为公社卫生院,至1963年底,
公社卫生院发展到20处,人员增至 364人,床位达80张。1964年富、绥分县后,本县尚有公社
卫生院15处(其中有地区医院6处,即上街基、花马、砚山、头林、二龙山、富民),人员为253
人,床位70张。

  1968年以来,城镇医务人员下放充实农村“安家落户”,先后两批达 129人,外有佳木斯
中心医院等下放来的28人,大部分充实到6处中心公社卫生院,至1974年农村15 处公社卫生院
人员由1967年的247人,增至377人。

  1978年12月,国家颁发《全国农村人民公社卫生院暂行条例(草案)》,全县已有18处公社
卫生院,经普遍整顿、改革,重点加强了中心公社卫生院的建设,至1985年底,全县18处乡镇
卫生院,人员由1978年的318人,调整增至40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由250人增至317人),现
有床位171张。其中: 6处中心卫生院(富锦镇、二龙山镇及向阳川、锦山、兴隆、长安乡卫生
院)共有人员 207人,床位97张;11处一般乡卫生院(富民、永福、大榆树、择林、新建、上街
基、西安、隆川、头林、二道岗、宏胜乡卫生院)共有人员194人,床位74张。各乡(镇)卫生院
人员、床位配置情况见表一。

  九、其他部门医疗卫生机构

  国营农场系统:县境内有建三江农管局中心医院和七星、大兴、创业农场职工医院以及农
场卫生防疫站等10处;分场卫生所(室)192处。共有人员1 47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为1 188人),
现有床位411张。

  铁路系统:有铁路职工医院1处,下置3个卫生室,共有人员42人(卫生技术人员32人),床
位14张。

  地方农、林、工业及教育等系统所属卫生所、室共有13处,人员20人(卫生技术人员20人)。

  待业青年举办的集体卫生事业尚有5处(利民诊所、福利医院、中医一、二诊所以及第二牙
科诊所 ),其医务人员骨干,多为聘请离退休的中,西医药工人员,共有18人,安置待业青年
41人。

  附表一 1985年富锦乡(镇)卫生院床位及人员分类统计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