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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卫生群众团体

第三节 卫生群众团体




  一、县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原为“国际慈善法团”,早在民国20年(1931)年“中国红十字会在上海设有总
办事处,设分会于全国各县及繁盛之市镇”。本县红十字会组织于民国20年(1931年)8月1日,
经上海总办事处批准在案,称为“中国红十字会富锦县分会”,办事处设于原五区兴安镇( 现
属集贤县),首任会长孙金言,副会长修纲,不久改选孙学贤为会长(此人当时在本县五区兴隆
镇开设中西医院),发展会员30余人。

  民国21年(1932年) 2月,曾成立“普济医院”一处,附设于红十字会中,呈请县政府备案,
呈文称:“凡有患黑红伤以及小儿天花等症……来院一概救护治疗,药资不收分文聊尽慈善天
职……”等外,未见有何实际会务活动之记载。

  伪满康德 8年(1941年)以后,本县亦曾有“满洲赤十字会”的组织,设于伪保健股中,办
事员赵子久,在地方绅商中发展若干“赞助员”,亦未见有其它会务活动之记载。

  建国后,于1956年全省召开第一次红十字代表会议( 本县人民医院院长陈凤翙特邀参加会
议 ),会议明确指出新中国红十字会性质为群众性卫生救护团体,其国内任务是:“实行卫生
卫国,自救助人和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带动群众开展卫生运动,讲卫生,讲人道,普及卫生知
识,组织救护训练、输血等”。会议确定富锦为第一批建会试点县,据此于1957年 5月,同本
县第八次卫生行政会议一并召开了“富锦县红十字会第一次代表会议”,应邀各界代表 115人,
会议制定通过了《富锦县红十字会组织规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委员会(25人)及常委会(7人),
第一任主席戴振寰(县长)。会后建立基层红十字会12处,发展会员1 052人。

  后于1959年及1963年,召开了第二、第三次红十字代表会议,第二任主席肖祥(副县长),
第三任主席李永发(副县长)。会员发展至4 300人,红十字少年3 900人,至1964年又新发展会
员 1 280人,全县共建立红十字卫生站71处,红十字卫生队18个,在开展群众性卫生运动,普
及卫生知识以及防病治病中,各级红十字会组织、会员以及红十字少年,均发挥了骨干先锋作
用。

  1966年以后,本县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会务活动即告中断,迄今未恢复。

  二、卫生工作者协会(简称卫协会)

  卫生工作者协会,是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各类医药卫生人员的群众性组织。

  东北卫生工作者协会富锦县分会,于1950年 8月,根据《东北卫生工作者协会组织章程》
的规定,在原“县医药联合会”的基础上,改组成立的。至1963年2月,先后召开5次会员代表
大会,其中第一届会议,代表全县 410名会员(包括战勤医院的医护人员)正式成立了“东北卫
协富锦分会”,下设9个区支会,1953年春战勤医院迁往密山,会员减少至249人。

  第五届县卫协会员代表大会,于1963年 2月,同本县第14次卫生行政会议一并召开,出席
代表73人(代表会员 610人),这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富锦县卫生工作者协会组织章程》及
相应的决议,选举产生了本届委员会(委员23人),设卫协专职秘书 2人。1966年以后,县卫协
组织与活动亦告中断。

  三、医学会

  中华医学会黑龙江省富锦分会,是全县医药卫生综合性学术团体,于1979年 7月成立,第
一批会员103人,由18人组成第一届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4人。

  1980年初,召开第一次学术年会,新发展会员66人,会员总数达到 169人,其中:主治医
师级以上有41人、中西医师、药师、护师、技师 102人、高年资的老中级卫生人员26人,推荐
为省医学会会员者为41人。

  1983年县医学分会,下设管理、护理、卫生、检验、放射线、药学、中医以及西医内、外、
儿、妇、五官、口腔等1 3个学组。

  学会成立以来到1983年,先后召开四次年会(为全县性的学术交流活动),推荐出席省、地
以上召开的相应学科学术交流者为15人次,1983年获得省、地级学术论文奖7 篇,县级优秀学
术论文奖20篇,县科研成果二等奖两项。

  1984年学会组织调整,由47人组成新的一届理事会,会员发展至 197人,占全县卫生技术
人员的22%。年初召开了1983年度学术年会,共征集学术论文 109篇,评选出21 篇优秀论文在
年会上交流,其中:获一等奖学术论文6篇、二等奖 8篇、三等奖7篇,年内推荐参加省、地级
召开的相应学科学术活动的会员达34人次。1985年共征集学术论文 149篇,有25篇优秀文章在
1984年度学会年会上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