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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妇幼保健工作

第二节 妇幼保健工作




  本县解放后,在加强城乡妇幼保健设施、队伍的建设同时,首先开展了有关妇女卫生保健
与婴幼儿卫生保健的宣传、指导工作。

  50年代,在大力推行新法接生的基础上,农村重点推行了劳动妇女四期三调三不调的劳动
保护制度( 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及哺乳期,三调三不调:即在妇女劳动调配上按四期实行
调干不调湿、调轻不调重、调近不调远 ),以保障农村妇女劳动安全;在城镇女职工较多的工
厂企业,建立车间妇女保健室,普及保健知识及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城乡普遍提倡科学处理月
经、普及新法育儿知识等。50年代后期,还配合节制生育,开展节育宣传、避孕技术指导等工
作,培训各级节育宣传指导骨干,深入工厂、机关、学校、街道、村屯利用多种形式普及节育
知识和具体指导避孕药具的使用等。

  60年代初期,开展了城乡托幼组织的卫生保健指导。仅1960年全县即培训初级妇幼保健员、
保育员达984人次,指导城乡279处各种类型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立卫生保健制度,组织入托
儿童体检,防治幼儿多发病等,是年在全县 1万余名入托儿童中,普查了小儿佝偻病,全面指
导推行了三浴(水、日光和空气浴)锻练,加强膳食指导,药物预防等措施,防治小儿佝偻病。

  在三年自然灾害中,结合全县防治浮肿病,重点进行了妇女子宫脱垂、闭经病的普查普治
工作。重点普查28 700名妇女中,发现宫脱患疾率达 4.1‰,对重度患者采取中西医结合疗法
及上子宫托等,治愈好转率达95.7%,

  80年代初始重点开展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工作,除加强县站妇女保健门诊工作外,每年
有计划地开展城乡妇女病普查,边普查、边宣传、边治疗。1982年普查人数达22 574人,查出
宫颈炎10 495例、阴道炎9 963例、附件炎1 266例,治疗人数为14 200人,治愈率达 75%以上。
相继于1983"~1985年累计普查 84 861人次,查出阴道炎、宫颈糜烂、宫脱等妇女病17 163例,
总患病率为20.2%,有95%以上的病例得到及时治疗。

  1984年以来,在孕产妇中实行了系统管理,建立孕产妇管理卡,,1984年和1985年建卡率
分别为75%和76.8%,产前检查率为81%,产后访视率为88.8%,1985年全县孕产妇4 209人(死亡
3人),孕产妇死亡率为0.71%,新生儿总数为3 322人,活产 3 274人,新生儿死亡68人,新生
儿死亡率为20.46‰,围产儿死亡116人,围产儿死亡率为34.9%,全县新法接生率已达99.8%。
其中科学接生率为53.6%。

  全县城乡婴儿保健工作有了新进展,1983年贯彻施行《城市托儿所工作条例》,指导托幼
机构建立健全生活日检、晨检、消毒隔离、体检、疾病防治以及膳食管理等保健制度;加强了
保教人员的体检与培训工作,1983~1985年全县累计培训妇幼保健员、保育员 686人次;在工
业托儿所进行早期教育试点和对示范托幼机构进行系统的保健指导;并在城乡分别进行了婴幼
儿缺铁性贫血症的典型调查,发现城镇中示范托幼机构中 0~3岁婴儿贫血率为40%,农村二龙
山、择林、砚山等地散居儿童典型调查,对 3 206名儿童血液检测结果,血色素在12克以下者
为513人,患病率为16.0%。而其中 0~3岁婴儿贫血症患病率则高达67%。1985年对全县0~7岁
婴幼儿进行健康普查,普查人数为32 355人,普查率达82.2%,其中:身长超均值人数1 5 887
人,占体检人数49.1%,体重超均值人数17 612人,占体检人数54.4%。普查出佝偻病患儿 115
人,占0~3岁受检婴儿的18.28%,加强了体弱儿童管理与指导改善营养喂养。

  近年来,县妇幼保健站,随着技术力量与装备的加强,大力开展了计划生育门诊工作,仅
1985年做各种节育手术1 872人次,其中:上节育环420人次、取环149人次、输卵管结扎265人
次、中期引产88人次、剖腹取胎+结扎15人次、人工流产93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