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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督教

第二节 基督教




  自民国 3年(1914)年开始,先后有基督教徒孙跃廷、李子斌、史玉峰、傅殿元、杜树堂、
李文华、肖汉臣等人进行家庭礼拜。至民国12年(1923年)10年间发展信徒20名左右。民国13年
(1924年)由阿城来了一位路牧师(英国人)建立教会。路牧师与孙跃廷等人筹资在南小二道街买
街基,盖教堂、办学校。民国18年(1929年)教堂3间草房和教会学校3间厢房被苏军炮火击毁,
伪大同元年(1932年)廖宗堂倡议信徒捐款又取得外地教会的支援,在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于
原址建造青砖教堂6间,并在正大街路南建3间福音堂。建房之后开办了私立小学校,凡是信徒
子弟都可以在这里读书。这时,富锦基督教会得到哈尔滨市卫斯里教会牧师张海云的扶助,经
张介绍先后有牧师赵福音、传教士肖摩西夫妇来富锦教会工作。伪满康德10年(1943)在绥滨街、
同江街、集贤镇、太平镇、兴隆镇属设了教会。此时富锦基督教领洗教徒310人,望友207人。

  1946年富锦基督教会被县民主政府按封建迷信团体关闭,禁止教徒礼拜活动,圣工人员被
拘留审查,宗教活动停顿下来。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共同纲领》中规定人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当时有信徒马
振德、傅瑞亭、刘兆祥等人向富锦县政府申请设立教会,同时在傅瑞亭家聚会礼拜。1951年 4
月25日由北京来了一位牧师徐士杰在傅瑞亭家讲道,接见信徒,主张成立教会。1965年社会主
义教育运动中,信徒活动又停了下来。“文化大革命”期间,有的教徒遭到游斗。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信仰自由政策得到了落实,冤假错案得到平反,教徒徐兴让、
马振德、张希全、田子文等人开始家庭聚会,并向政府申请恢复教会。1981年经中共富锦县委
统战部同意,准许复会,先进行家庭聚会礼拜。1983年7月,富锦基督教成立了“三自”(自传、
自治、自养 )爱国运动委员会,由县商业部门拨给10间砖房做教堂,教徒每周都过“主日”生
活,传教活动有了新的开展。1985年 5月25日,省基督教牧师孙跃忠和孙兆贵来本县讲道和做
圣事,领洗教徒由36人增加到92人,望友50多人。富锦基督教走上了自传、自治、自养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