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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军事

第四节 军事




  富锦县人民武装部原属军队序列。1986年5月26日,根据中央军委、国务院《关于县(市、
区 )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的决定,县人武部改归富锦地方建制,由正团级单位改为副县
级单位,称富锦县人民武装部,经富锦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通过马成喜任部
长,于锦辉任政委。设军事科、政工科、办公室等机构。

   1986——1988年富锦县民兵整组情况



  1986年,(按征兵底数记)参加兵役登记4 580人。约3 580人确定为预征对象,实际完成兵
员征集任务254人,全是男兵。1987年,(按征兵底数记)参加兵役登记6 311人,约 5 310人确
定为预征对象,实际完成兵员征集任务300人。1988年,富锦无征兵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