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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城镇建设、环境保护

第三节 城镇建设、环境保护




  三年来,自力更生,多方集资,依靠群众建设新富锦的积极性,南治河,北修堤,地下埋
管,地上建楼,市区上基础设施,农村抓文明村建设,使城乡面貌有了很大改观。1986年,完
成固定资产投资8 202万元。新建楼房14幢,新修砂石路125条,新安装路灯 680盏。完成了站
前广场、站前环形路、站前大街的系列工程。城区松花江堤整治工程陆续开工。1987年,评为
省“城镇建设先进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 264万元,新修砂石路41条 51 500平方米,安装
路灯75盏,增建私人住宅69 090平方米,中央大街增设了 2 100延长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物体
隔离带,站前公园美化工程基本完工,投资37万元在城镇西郊新建了第二水源(水塔)。江堤一
期工程基本完工。1988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7 491万元。在压缩过热空气的情况下,完成了
向阳路南段路面改造工程和“九一六”小区配套工程。安装下水管道 4 000延长米,供热管道
980延长米,铺装柏油路面2 500平方米。中央大街配套装修工程全部完工,江堤二期工程也全
部完工,沿江路栏初具规模, 242户科技人员及教师搬进了新楼房。至1988年底,市区呈现出
城市的雏型,已初步有了一个文明、整洁的轮廓。美丽整洁的中央大街、雄伟壮观的十里江堤,
平整宽阔的站前广场,拨地而起的200多幢楼房,展示了富锦的繁荣与兴盛。

  1986——1988年,共造林16万余亩,“四旁”绿化面积增加。处理了10多起污染事件,生
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至1988年底,污水处理率达68.1%,锅炉改造率达49.6%,“三同时”执
行率达 100%。1988年7月正式建立了连三泡自然保护区。1987年国家环保局授予富锦市监测站
为“六五”期间全国优秀环境保护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