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凡例
一、本志的史实始起记述时间上限不统一划齐,均按其起始的历史时间为限,下限一律断
至同江市建置前的1986年末。
二、本志书为一卷。内设大事记、概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交通邮电、
城镇建设、商业、财政金融、政党社团、政权、民政劳动人事、军事、教育、文化、卫生、体
育、科技、人物、社会等19篇,90章338节。
三、本志书的体例,由志、记、传、表、图、录、照等七种体例组成。其中以正文记述为
主,辅以表、图、照。
四、本志书的体裁,采用史记的古今贯通的记述方法,语体文、记述体,横分则以类系事,
竖写则以时系事。
五、大事记收录时限为576年,共529个条目。其内容主要有:重要的会议;重要的机构变
革;重大的工程建筑;重大的外事活动;重大的人事变动;重大的政治运动;重大的经济制度
改革;重大的发明创造;重大的科研成果及重大的自然灾害等等。
六、人物志根据“以本籍为主;以正面人物为主;生不立传”的原则,设人物传、英烈录、
各界名人简介等。收录的范围,一是烈士;二是参加全国性大会的历年各界代表;三是文化、
艺术、教育界全国知名人士。
七、本志书对始建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运动,因资料不全面没有
单独立篇,而按以时系事的要求,分别记入县志大事记及各有关篇、章、节中。
八、对于1949年—1965年,同江县划归富锦、抚远两县所辖时期,因历史资料不足,只能
在大事记及建置沿革篇中梗概记述,其余各卷均未详细记入。
九、有关中、俄两国划界及岛屿,根据黑龙江省测绘局测定及地名考查的资料,分别绘入
或记入同江县政区图及地理篇中。
十、本志书的资料来源于黑龙江、吉林两省以及本县的档案馆、统计局及有关部门的文档
历史资料;市党政机关、基层专业工作者、老干部、老工人、老农民提供的大量口碑资料。摄
影测绘工作聘请了市内外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