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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月6日,合江省政府民字第一号令,撤销同江县建置,划归富锦县管辖,变为富锦县同江
区(第十区)。

  1月13日,同江县政府令:即日起,县政权及所属机构印章一律作废。

  2月 7日,同江县政府善后工作结束,县属一、二、三区改称为富锦县八、九、十区(其中
同江区为第十区)。区政府正式办公。

  是年,同江辖区人口为9511人,工农业产值为3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