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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国前期时

第二章 建制沿革

第一节 建国前期时



  

  西周时代,同江属于肃慎部内地。肃慎向周武王贡献苦矢石弩 (枯木作的箭杆、青石作的
箭头),表示臣服周朝。在“左传,昭公九年”中记载:“肃慎、燕、毫吾北土也”。

  秦汉时代,肃慎改名挹娄,居其地。在《满洲源流考》一书中说,挹娄的地域范围是“南
包长自,北抵弱水(黑龙江),东极大海,广袤千里”。可见,古代的同江是挹娄的内地。

  南北朝时代,挹娄更名勿吉。在《魏书·勿吉传》中说;勿吉在高丽北,居肃慎故地。

  隋唐时代,勿吉一名消失,在勿吉故地,出现了黑水靺鞨,在《新唐书·北狄传》中说:
“黑水靺鞨居肃慎地,亦日挹娄,元魏日勿吉,东濒海,西界突厥,南接高丽,北邻室韦,为
数十部,酋各自治”,隋末年受册封,遣使朝贡,每岁不绝。公元 726年,唐在黑水靺鞨地方,
设立了黑水州都督府(今苏联哈巴罗夫斯克),封其各部首领为都督刺史。

  辽金时代,女真人游牧地,辽设五国部节度使。

  金设胡里改路(依兰哈喇),统辖其地。

  元代设开元路,元大德(1297年)后又分置水达达路,《元史·地理志二》说:“开元路是
古代肃慎的地方”。

  明代在黑龙江口附近(今苏联境内的特林),设置奴儿干 384都指挥使司,下设24个卫所,
同江属其扎吧河卫、考郎兀卫辖地。

  同江镇古名拉哈苏苏。拉哈苏苏地形险要,北控三江口,西扼松花江门户,是古代赫哲部
落的城寨,拉哈苏苏是赫哲语,“拉哈”是泥草垒的墙,“苏苏”是废墟。

  清朝时期清王朝入关后, 定都顺天府(北京), 为了加强对东北全境的管辖,设立了盛京
(沈阳)将军,宁古塔(宁安)将军,黑龙江(瑗珲)将军,分别管辖辽宁、吉林、黑龙江 3个地区。
同江归宁古塔将军管辖。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拉哈苏苏设州治。署理地方民事、财税、荒务等,与富克锦协领
(旗衙门)军政分立。宣统元年(1909年),临江州升格为临江府。

  宣统二年(1910年)春天,拉哈苏苏海关成立。

  民国2年(1913年),废除州府制,改为临江县。民国3年(1914年),因与奉天省临江县重名,
更名同江县。县政府下设总务科、财务科、公安局等部门。县城仅有 3家私人商店,城内设官
办小学校 1所,其它乡屯没有学校。在较大的二龙山、向阳川、三村、街津口几个屯有私人设
立的私塾,学生甚少,只有一些富室子弟。全县行政分 6区,辖36村,归吉林省管辖,为三等
县。1932年7月,伪县公署成立,下设总务科、行政科、警务科等行政机构,同年9月,同江县
成立日(伪)联防清乡办事处。县内还设有税务局、电报局、邮政局、警察局,洋行、兴农合作
社、满拓、道德会等大小38个单位。

  1937年6月,成立同江县宪兵分遣队,归富锦宪兵队领导,属佳木斯宪兵队管辖。

  同江县警察署,县城设本队,村屯设中队、小队、历届本队长都是日本人。

  1937年末,设立同江县协和会,本部长由县长、副县长兼任。下设事务长,负责具体工作。

  同江县协和会,除本部外,下设 4个分会:为同江街、二龙山、向阳川、三村分会,分会
长由街村长兼任。

  协和会的外围组织有军人后援会(主管军属救济、退伍军人安排、国兵检查等工作)、国防
妇人会(组织村民防空、国防献纳金筹集、慰问军警、游行集会等活动)、青年训练所 (训练青
年、培训骨干,为国兵打基础,选拔优秀者编入青年行动队员,部分人员留协和会作雇员或推
荐各机关工作,能力低的,回屯当屯长或屯雇员)。

  1938年,同江县划分为六个区,辖71个屯(一区22个屯、二区25个屯、三区17个屯、六区7
个屯,其余四、五区荒无人烟)。伪康德6年(1939年)后,实行保甲法,改为街村制,全县分为
1个街、3个村,同江街(包括中央、海关、新街、和荣、恭德、太平、乐业、向阳、朝阳9个区)。
二龙山村辖39屯,向阳川村辖4屯,三村辖6屯。

  1940年 1月初,原来的金融合作社与农事合作社合并,名日兴农合作社,任务是发放农业
资金、分配改良种子、指导栽培,奖励共同设施,进行共同购销事业,经营交易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