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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机耕种

第三节 农机耕种



  

  解放初期,由于国民经济处在恢复时期,当时种地是牛马拉弯犁、收割用镰刀。高级社以
后,由于我国国民经济好转,农村出现了种地用马拉播种机,割地用马拉收割机。农民初步尝
到机械化的甜头。特别是大型农业机械的使用及推广后,农业机械化作业程度不断提高。

  1966年,机械耕作面积达 14.38万亩,机械播种面积为12.6万亩,占当年粮豆播种面积的
10%。当时拖拉机归农机站所有,实行为农村生产队代耕制度。

  1968年后,逐步过渡给生产队,农村生产队公共积累的增多,开始购置大、中型拖拉机和
农机具,机耕面积逐渐增加。到1970年,机耕面积9.88万亩,占机耕作物面积的 56%,机播面
积达7.74万亩,机收面积6.34万亩。机耕面积比1966年增长6.9倍。

  1975年,机耕面积15.6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73%。机耕面积17.65万亩,机播面积11.86
万亩,机械中耕面积近11万亩,机收面积7575亩。这一年机械化作业面积比过去有很大的增长。
主要是同江新建了公社、大队、生产队,购置了拖拉机和农机具。

  1979年,机耕面积达50.2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 84.7%;机播面积26.2万亩,占粮豆面
积的60.9%;机械中耕面积7.6万亩,占中耕面积的17.7%;机收面积6.1万亩,占粮豆面积的14.1%。

  1980年,全县的机耕面积62.5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90.6%亩,机播面积 45.65万亩,占粮
豆面积的79.1%,机械中耕面积达8万亩,占中耕作物面积的 18%,机械收割面积18万亩,占粮
豆面积的31.2%。

  1981年,机耕面积达61.9万亩,占耕地面积 91.6%。全县21个机械化开荒大队和40个普通
机械化大队全部实行机械耕作。机播面积达58万亩,占粮豆面积的78.7%。机械中耕面积达17.2
万亩,占中耕作物面积的 32%。在麦收和秋收季节,受严重的洪涝影响,机械收割程度下降,
机收面积近10万亩,占粮豆面积的13.2%。

  1982年,播种面积比1981年下降 26%;有的地块积水严重,机械耕作和播种、中耕、收获
均受到影响。

  1983年,实际机耕面积56.47万亩,占耕地面积的 72.9%。机械播种面积48.71万亩,占播
种面积的74.6%。翻地机械化程度是较高的一年,全县应翻地面积55.65万亩,全部翻过来。机
械化收割面积22.67万亩,占播种面积34.7%。

  1984年,机械耕地面积55.7万亩,占应耕地面积的 78%。翻地15万亩。全县机械播种面积
42.3万亩,占应播种面积的68%,机械收割面积 9.1万亩,占应收割面积的24%。主要由于洪水
漫延,致使一些地块机械下不去,所以实际机械收割面积偏少。

  1985年,农业机械耕种面积41.3万亩,占全年农业耕种总面积的 66%,机械翻地面积27.8
万亩,机械播种面积31.2万亩,机械收割面积10.9万亩。

  1986年,全县农业机耕面积40.32万亩,占全年农业总面积的 71%,机械播种面积29.41万
亩,机械收割面积11.12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