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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管理机构

第五节 管理机构





  农业科

  农业科是1966年建立的,当时农业和水利为一个科,行政编制7人,科长、付科长各1人。
下设:农业技术推广站,财会辅导站两个事业单位,以及县良种场。

  1967年,同江县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设农林水利组。

  1972年,改为农牧科。

  1973年,农业科独立。

  1984年1月31日,设立农牧渔业局。

  1986年,成立农业局。

  农业技术推广站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建于1966年,各公社均有农业技术人员。1976年编制20人,到1982年,
全县农业技术人员增加到38人,其中:县站 7人,各公社农业技术推广站的业务均受县站指导。
主要任务是推广农业生产新技术,加强农村社队农业生产队技术的指导。

  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站

  县经营管理站,主要负责全县农村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农业生产的经济核算、经营成果
分析,协助县委制定农村社队分配方案和分配后的政策复查。

  各公社经营管理站,主要负责检查农村核算单位收、支情况,帮助核算单位制定分配方案,
协助公社审批分配方案,加强农村经济核算单位的经营管理。现有编制31人。

  县良种场

  同江县良种场的前身是抚远县良种场,当时受省农业厅领导。1966年,恢复同江县时受县
农业科领导。有干部5人,其中:支部书记 1人、场长1人,技术员1人、财会员2人。农业工人
30人。1966年,有耕地97亩。当年提供良种1万斤。1967年到1971年,每年经营耕地900亩左右,
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破坏,良种场产的粮食仅够工人及家属自食,没有提供过良种。

  1980年,经农业科提请,县委批准在果树场河南建一个良种队。1980年,共有土地3615亩,
亩产 169斤,总产60.5万斤。除自食和扩大再生产所需种子外,提供良种15万斤。县良种场现
有干部5人,农业工人70余人。有链轨拖拉机2台,胶轮拖拉机1台。

  1981年春,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副食品基地撤点,经县委研究在此场址建同江县第二良种
场,土地总面积7500亩,已开垦耕地4000余亩。

  果树场

  县果树场始建于1972年,建场两年后就撤销了。1977年秋,经县革委主任办公会确定,恢
复县果树场,地址确定在同江中学农场。现有干部1人,工人21人。有农机具1套,耕地面积3750
亩,树 300亩,主要品种有黄太平、大秋果等适合本县特点的树。1980年后陆续产果,1984年,
被毁于洪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