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堤防工程
第二节 堤防工程
同江县有松花江和黑龙江两条大型堤防工程,全长58.5公里,共分两个独立效益区。即松
花江堤防工程区,全长32.9公里;黑龙江堤防区,全长25.6公里。
一、松花江堤防工程
松花江从乐业公社平安大队与富锦县交界处流径县境内,到三江口与黑龙江汇合,流经县
全长38.5公里。
1951年以前,同江县境内的松花江右岸没有完整的堤防。汛期到来,洪水出槽,淹没农田,
冲毁房屋,几十万亩原始荒原不能开垦利用。1951年以后,为防止洪水涝灾,由农村出义务工,
填堵洼地、连接岗包修了一条防洪土坝。1953年—1957年每逢汛期,都集中劳力给大坝增高加
厚。
1958年,松花江发生了罕见的洪水,为保护同江人民的生命财产,合江公署防汛指挥部,
调集了桦南、宝清、富锦 3县的农村劳力1500多人,抢修加固了已有的堤防,保住了同江的安
全。
1960年,同江县境内降雨量超过历年,而且比较集中,松花江洪水泛滥,横江口整个堤防
处于危急之中,富锦县人民委员会立即组织 500余人的抗洪大军,对原有堤防进行了抢修,加
固。松花江堤防,经过抢修加固,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防洪体系。
1966年后,同江县委每年都将松花江堤防做为重点水利建设,省、地水利部门每年都拨给
一部分投资,使松花江堤防逐年向前延伸。到1979年,转为机械化施工,完成了堤防32.9公里
的修筑任务,并在同江东门外修排水闸一座,取名为“三江闸”。共完成土方 65.85万立方米,
石方2000立方米,砭方300立方米,整个工程国家投资40.71万元。
松花江大堤,堤高2.5米,堤顶宽 4米,堤坡1:2。松花江堤防到1986年,已达到20年从未
达到的防洪标准,防洪水位是57.9米。堤防效益,保护农田45万亩,可垦荒原 1.6万亩,保护
了同江县所在地和56个村屯3.5万口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黑龙江堤防工程
1948年,同江县政府为保护黑龙江沿岸人民群众的耕地及生命财产,在农闲挂锄时,组织
沿江村屯的农民,在原有的小堤坝基础上加高加宽,到1949年底,完成了二村到五屯长13公里
的黑龙江堤防。1958年,防汛时又调集各县民工抢修江堤,由于洪水大、堤小,洪水由江堤漫
顶而过,有十多处决口,村屯、农田、荒原全部被淹。因水害,四屯、五屯被迫搬家。三村以
东的江堤全部放弃。
1972年,黑龙江又发生了大洪水,水位高达54.2米,相当于1958年的水位。新垦的农田全
部被淹,新建的生产队被迫搬走,由于三村大桥沟子和四屯小桥沟子决口,洪水顶托倒灌,使
三村公社14个大队和农场的4个连队计7万多亩农田遭受水灾。
1977年,在省、地水利部门的重视和资助下,开始修筑黑龙江堤防。从三村公社幸福闸开
始,到街津口大亮子河西岸止,全长25.5公里。历经 4年时间,全部采用机械化施工,于1980
年末竣工,共完成土方78万立方米,同时修筑一座排水闸,取名为“幸福闸”,整个工程国家
投资46.81万元。堤高2.5米,堤顶宽4米,堤坡为1:2。1980年完工后,已达到防洪标准,防洪
水位是54米,已造护堤林4公里,面积160亩,植树4万株,保护农田 9万亩,荒原1.6万亩,村
屯13个,人口7800人,公路35公里免受洪水的侵袭。
三、鸭绿河堤防工程
1981年,鸭绿河水受黑龙江水顶托,上游客水入侵,流域内雨量集中,河水出槽,内涝成
灾。为防止鸭绿河水灾,县委、县政府决定修筑鸭绿河右岸堤防。1982年 4月上旬,由主管农
业副县长宋子端,水利局副局长等15人组成勘测设计队, 对鸭绿河堤防进行选线测量,5月上
旬完成了鸭绿河52.9公里的纵、横断外业测量规划设计工作。
1982年 5月中旬开始施工,11月上旬竣工。完成西起金川五队东至季节河口,全长49公里
的堤防工程,完成土方35万立方米,投资52.5万元。施工机械以金川乡、银川乡的推土机为主,
从各乡抽调78台推土机,按乡的推土机台数分给工程量,按施工难易程度划分类别,按类别定
土方单价,困难段每立方米 3元,施工条件较好段每立方米土方0.6元,平均每立方米土方1.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