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护岸工程
第三节 护岸工程
一、同江护岸工程
同江护岸是日伪时期修筑的铁丝网护岸,由于失修早已失去防护作用。为防洪于1963年在
老航运站门前,修筑了西起混凝土板护岸接头至油米加工厂房后的护岸。全长 340米,结构为
干砌块石,护面厚为35厘米,边坡比1:2。顶部高程49.0米,底部高程48.0米,护肩高程为56.5
米。
1963年10月20日开工至1964年 4月20日竣工。施工方法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工程全部
用料由县水利科运到施工现场,分别包给:富锦县建筑维修工程队 140米,富锦镇建筑工程队
120米,本县建筑工程队80米。工程指标,延长米727元,总投资2349.89万元。
二、发电厂房后护岸工程
县发电厂址位于松花江凹岸部位,因多年失修江岸冲刷坍塌严重,为保护发电厂的安全,
由县水利局勘测设计,上级城建部门投资,县城建科主管,1967年11月开工至1968年 7月竣工。
工程固脚为干砌石棱柱体,墙顶高程49米,底部高程48米,护面为15厘米厚的混凝土板,修筑
长度500米。
三、横江口护岸工程
横江口在同江县城西 6华里处,松花江右岸。横江口是县水上客货运输的重要码头,江岸
右侧建有同江县粮库、石油库、煤场、航运站等。由于洪水及风浪的侵袭,坍岸十分严重,直
接威协着上述单位的安全。1982年,在省、地有关部门的资助下开始动工修护此段江岸。北起
航运站护坡,南至向阳河口,1365米。完成投资 164万元,其中:省水利局投资70万元,商业
部门投资30万元,城建部门投资20万元,物资部门投资 9万元,地方财政自筹35万元。1986年,
将护岸工程未完成部分转给水利局负责施工,现正在施工中。
四、三江口护岸工程
三江口,是松花江与黑龙江汇合的地方。三江口护岸,是从三江口开始护黑龙江右岸的一
部分,故称三江口护岸。
黑龙江是国境河流,流经县境内 166公里,沿岸长期受侵蚀,坍岸十分严重。据历年调查,
一般正常水位坍塌入江5—8米,洪水期约有10—15米,特大洪水超过30米以上。造成江心向中
国领土内移动国土严重流失。
1973年 9月,经省水利厅国境河流护岸办公室批准,修筑三江口护岸。由县组成三江口护
岸工程指挥部。1974年4月,由省护岸办拨款23万元,并开始动工修筑。1979年6月竣工,经省
护岸办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交县水利局管理。护岸工程实际完成施工长度3200米,完成投资338
万元。主要工程量土方6.72万立方米,石方2.08万立方米,混凝土方1.1万立方米。
护岸结构形式:块石压柳条排固脚,15厘米厚混凝土板护面,护面混凝土板下设粗砂、卵
石各15厘米。护坡底部高程48.5米,护肩高程55.5米。在52米高程处设有 1.5米宽马道,护面
边坡1:25。
1980年后,经过几次较大洪水的侵袭,部分护肩、护面工程被毁坏, 至1986年,已有40%
的护坡工程失去防护作用。
五,=村护岸工程
1978年,三江口护岸工程接近尾声时,黑龙江省边防建设领导小组护岸办公室,根据国家
水利电力部[78]水电计字第 268号文件的复函,同意县上报的二村护岸工程设计。该工程从莫
力洪到二村,全长4500米,结构为干砌石护坡,沉排及抛石固脚。在护岸尾端修一座顺坝长1000
米,设计的总土方量为30.8万立方米,总投资为 544万元。1979年,投资250万元,护岸长250
米,1980年投资5.15万元,护岸50米长。共完成土方9700立方米,石方2600立方米,混凝土38
立方米。1981年,因国家财力不足,二村护岸工程停建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