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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植树造林

第二节 植树造林



  

  同江自建县以来,成立了县绿化委员会。每年春季都召开植树造林工作会议,落实造林任
务,制定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林业科每年春季都举办植树造林技术学习班,培训农村造林技
术员。同江自1966年建县以来,造林面积累计为85268万亩,至今保存面积32937亩,保存率为
38.6%。其中:国营造林 32554万亩,人民公社集体造林为52714万亩,造林树种多为落叶松、
樟子松、水曲柳、杨柳树等。用材林占有林地总面积的89%,经济林、农田防护林等占11%。

  1983年,全县造林11381亩,是建县以来造林最多的一年。1984年,全县造林面积22743亩,
其中:用材林14019亩,经济林520亩,防护林2319亩,薪炭林3715亩,其他2170亩。

  1985年,全县造林 15147亩,其中:用材林7878亩,防护林5922亩,其它林1347亩。1986
年,全县造林5839亩,其中:用材林3607亩,经济林201亩,防护林1385亩,薪炭林646亩。

  随着精神文明建设,城乡道路绿化已蔚然成风,路旁植树达到1500万株。改变了过去光腚
屯、光杆路的状况。

  现在县城主干路两旁已绿树成荫。同江城已处在绿树怀抱之中,显得秀美、清新,为人民
的生活创造了优美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