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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机械修造业

第五节 机械修造业



  

  一、同江县机械厂

  同江县机械厂始建于1970年,初名“农业机械厂”后改名为“同江县机械厂”是同江县第
一个机械制造厂家。

  建厂初期,主要产品有扬场机、粉碎机、脱谷机、农用拖车等,后来又承担了 C6—132、
C6—136车床生产任务。

  1982年,县机械厂承担了省科委下达的“球式”液压阀的研制任务。1982年10月,生产出
样机,经实际测试和上级有关部门验证,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了设计要求,填补了一项
国家空白。这种球式流体元件组成的新式液压换向阀,克服了传统滑阀的许多原理上的缺陷,
具有结构简单、使用寿命长、不泄漏、成本低、灵敏度高、压力损失小、磨损后可以更换等优
点,能够实现执行无元件的提升、压降、中立、浮动等复杂功能,可广泛应用于农机、矿山、
冶金机床工程等液压系统的方向控制。

  经过不断调整,改进和充实,同江县机械厂生产能力日益加强,产品不断更新,成为同江
县机械工业的一个支柱企业。

  1985年,同江县机械厂已经拥有职工63人,企业占地面积 25080平方米,固定资产62万元,
年工业总产值达30万元,占机械工业总产值的23.8%。

  1986年,同江县机械厂有职工 293人,企业占地面积67814平方米,固定资产422.5万元,
年产值159万元。

   同江县机械厂基本数字统计表



  二、同江县农机修造厂

  同江县农机修造厂原为“同江县公社农业机械修理厂”,1960年又改为“地方国营抚远县
农业机械修配厂”,隶属于工业科,后归农机科管理。1966年称现名至今。建厂初期,农机修
造厂有职工20余名,厂房是几间简陋的土草结构平房,生产设备只有两台旧式车床,主要负责
农机具修理任务。此外还承担镇内主要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部分居民区的供电工作。

  1961年,农机修造厂因生产设备落后,不能承担拖拉机大修任务,产值只有2.46万元。1966
年,县人民委员会决定在城南建起一座新厂房,农机修造厂迁入新址后,并与发电分开,专门
承担农机修造任务。

  1970年,农机修造厂进行大幅度设备改造更新,已有切削机床 8台,锻压设备4台(其中:
锻锤2台、剪断机2台)。职工人数增加到74人,当年工业总产值达到9.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8.1
万元,产品销售收入9.4万元。生产了机械化农具配件3万件,机引配件1.2万件。

  1972年,农机修造厂认真贯彻国务院。农机修造厂以修为主,又修又造一的方针,不仅承
担了全县农机修配任务,还承担了部分省、地配件任务。同时,农机修造厂在开展技术革新运
动中,也取得了一定性的突破。如老工人李贺龙,为解决生产螺栓下料问题,采用砂轮片切割,
经实验,切割直径20公分的圆钢,只用了30秒钟,提高工效近10倍。

  随着全县耕地面积的扩大和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县农机修造厂担负的任务更加繁重。

  为全县 4个农机修理所和社办工业制造配套设备。到1979年,农机修造厂生产设备已经有
车床7台,钻床2台,磨床 3台,砂轮机4台,简易机床7台。动力设备有:电动机36台,电气器
械2台,总容量达200瓩。1979年,农机修造厂大力启用工程技术人员,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加
强企业管理。使企业设备得到了改进,产品品种,质量也有所翻新和提高。1982年,农机修造
厂下设机械加工、大修理、锻焊、铸造、电厂等车间。

  1985年,农机修造厂已有职工119人,全员劳动生产率4082元,比1980年提高了1.6倍,企
业占地面积21004平方米,厂房3100平方米,产值44万元,利润2万元。

  1986年,同江县农机修造厂有职工107人,固定资产117万元,产值45万元,全员劳动生产
率1533元,上缴利润8万元。

   同江县汽车修理厂基本数字统计表



  三、同江县汽车修理厂

  同江县汽车修理厂是原同江县机械厂的1个车间,1978年9月,经县革委会批准与机械厂分
开,单独建厂,实行独立核算。全厂共有职工36人,厂房面积 400平方米,厂内设有:发动机、
底盘、电工、钣金机加、电焊、风焊、修水箱、喷漆、烘炉、打气、搪缸机、磨缸机等12个班
组。主要任务承担全县汽车的大中修以及一、二、三级保养和检修任务。

  汽车修理厂主要生产设备有:金属切削机床4台,台钻1台,砂轮机1台,机械压力机1台,
动力设备有电动机2台,121瓩。

  1983年,汽车修理厂开始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固定费用全额上缴,工资全部浮动,纯利
分成,亏损冲收。当月结算,年终滑算。初步解决了吃“大锅钣”、端“铁饭碗”的弊端,全
厂分成了10几个承包单位。

  1985年,汽车修理厂共有职工35人,企业占地面积 10730平方米,工业总产值达17万元,
比1978年提高了10倍,实现利润2.5万元。

  1986年,同江汽车修理厂共有职工45人。固定资产70.1万元,工业总产值19万元,实现利
润7.8万元。

  四、同江县农具厂

  同江县农具厂是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中由个体小烘炉组建的,当时叫铁木社。1959年,
曾一度转制为抚远县铁木社制造厂。1962年,铁、木分开,改称为农具生产合作社和木器生产
合作社。当时设备简单,技术陈旧,大部分是重体力劳动,只能生产小型农具。

  1963年,农具社建土草结构厂房一栋,面积 180平方米,造价6000元。固定资产原值7000
元。1964年,产值为 2.7万元。主要产品有锄板、镰刀、菜刀等。其出厂价为:锄板每把0.94
元,镰刀每把0.79元。

  随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农具社逐步扩大。到1967年,厂房扩建到450平方米。有烘炉3台,
扁担锤2台。职工人数发展到35人,总产值达8.7万元,年产锄板3830块,锄钩2220个,镰刀10220
把。平均每人每班产锄板8块,镰刀9把。

  同江县农具社于1969年曾和木器社、白铁社联合转为国营农具厂。于1970年 1月,又恢复
为原来的农具、木器、白铁3个生产合作社。

  1970年,农具社在搬迁到现址。当年新建砖瓦结构厂房 400平方米,到1982年,厂房面积
已达到1250平方米。

  1975年,农具社改称为“同江县农具厂”,并在该厂新设“同江县水暖器材厂”,一套领
导班子,统一核算。到1984年才分开,水暖厂实行独立核算。

  农具厂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实行了生产经营承包制,降低了产品成本,增加了数量,提高
了质量。现在生产一台综合号,只用两个工日,至1985年,职工人数已发展到72人,总产值达
15万元。

  1986年,县农具厂有71人,厂房占地面积 11000平方米,主要生产水暖零件,农机综合号、
暖气片、总产值55万元,实现利润2.5万元。

  五、乐业、三村公社农机修理厂

  1968年以前,同江县各公社设有机耕站,负责修理拖拉机和农机具。1968年,在“全国学
大寨”、“全党大办农业”以及“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形势下,省提出各地拖拉机
要做到“大修不出县,中修不出社,小修不出村”的要求,同江县革委会决定在较大公社设立
农机修理厂。1969年,乐业、三村公社建立了农机修理厂。属全民所有企业,归县农机科领导,
单独核算,担负本公社及附近几个公社的拖拉机及农机具修配任务。

  修理厂建厂初期,设备简单,技术力量薄弱。当时的三村修理厂有职工 7名,乐业修理厂
10名。

  1975年,两厂完成拖拉机修理任务22台次,修理农机具1000台件,创产值 3.5万元,按时
完成拖拉机,农机具的冬季检修任务,基本上做到了“中修不出社”。

  1980年,修理厂又新增加了生产设备,提高了工作效益。其中:乐业农机修理厂已有车床
2台,钻床1台,刨床1台,铣床1台,台钻1台,锻锤1台,机械压力设备有电动机6台123瓩。三
村农机修理厂主要设备有车床1台,钻床1台,刨床1台。动力设备有电动机5台126瓩。

  1980年,乐业农机厂有职工21人,年产值3.5万元,三村农机厂有职工11人,年产值1.7万
元。1981年,三村农机修理厂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改为公社工业企业。

  1986年,乐业公社修理厂有职工10人,厂房占地面积1725平方米,固定资产 3.1万元,产
值1万元,实现利润5000元。